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2-000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2-04-25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闽海民办教育评估中心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2]15号
  • 发布日期:2012-04-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福州闽海民办教育评估中心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榕教民[2012]15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2-04-25 00:00

福州闽海民办教育评估中心:

  你中心《关于变更法人代表的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王希贤同志担任福州闽海民办教育评估中心法人代表,王天德同志不再担任法人代表。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等手续。

  此复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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