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3-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3-01-17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3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3〕1号
- 发布日期:2013-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3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17日
2013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2013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继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落实扶持鼓励政策,着力解决民办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常规管理,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督促诚信招生。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初中校招生工作。严格审核汇编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和超范围办学行为。继续组织市区民办初中校招生咨询会,为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推介提供服务。
2、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办学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收费政策,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控,重点加强对影响学校稳定或存在潜在办学风险的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加大对民办学校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政府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中职生人均生活补助款及时足额发放,让民办学校学生受惠。
3、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实施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委托教育评估机构对市属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将年检结果作为政府财政资助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要求民办学校根据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学校章程、招生、收费、财务管理等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各项奖补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1、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的调节标杆作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和内涵发展。在国家提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鼓励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引入新的出资人或通过资源整合管重组壮大办学实力。
2、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扶持和规范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发展的意见》(闽教基[2012]48号)文件精神,组织送教送课下基层活动。将随迁子女学校的师资培训纳入福州市师资培训规划,组织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参加优质民办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通过名师上示范课、专家点评以及与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传授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让随迁子女学校学校教师整体提升水平,让随迁子女享受优质课堂。同时,继续开展向农民工学校捐赠活动,从教学设备设施等方面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
3、对办学思想端正、长期规范办学、办学水平较高、社会信誉良好的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奖励,年检优秀的民办学校享有自行设立资金帐户存储监控资金等政策待遇,通过扶强促优,促其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对规范办学、但存在办学困难的民办学校,重心下移,通过“结对子”等方式加强指导和帮扶。落实省市财政对低收费民办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政策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三、抓住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新出台的《福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督促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考核文化合作、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继续举办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专场招聘会,为民办学校补充师资提供平台。全面推动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民办学校师资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民办学校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稳定教师队伍。支持民办学校探索教师工资实行年金制度。2013年争取市属民办学校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五险一金”制度,推动县市区管的民办学校落实“五险一金”制。分期分批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建立民办学校骨干教师专家库,开展常态化的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民办学校校际之间交流合作。在落实2012年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通知精神,禁止在职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同时,加大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成长。针对山西和温州民办幼儿园“虐童事件”,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并将其列入民办幼儿园年检的一项内容。
四、创新机制,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民办幼儿园参观交流观摩活动,促进园际之间交流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座谈会,邀请幼教专家宣讲学前教育政策和科学育儿知识,在全市民办园中发起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倡议,坚决纠正民办园中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拟成立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发挥学前教育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督作用,提升民办园整体保教质量。举办全市性的民办园幼儿才艺比赛,展示民办园办学成果。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申报创建省、市级、区级示范园,2013年争取省、市、区级优质示范园总量增加10%。拟制定试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最低指导线,重点面向收费低、生源少、设施差的薄弱幼儿园,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
五、组织活动,促进民办学校内涵特色发展。
举办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论坛,为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广阔的交流平台。举办福州市民办教育成果展,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树立民办教育良好社会形象。邀请福州市名师工作室成员到民办学校开设公开课,促进民办学校课堂建设。发挥优质民办初中校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鼓励他们开放课堂,制作精品课堂视频共享,扩充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协助民办教育协会办好《福州市民办教育通讯》,力图多视角分析当今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报道省内外民办教育发展动态,介绍民办教育典型办学经验,发布全市民办学校信息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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