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4-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4-01-2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4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4〕1号
- 发布日期:2014-01-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4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1日
附件:
2014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2014年我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紧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主题,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扶持鼓励政策,着力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鼓励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法人财产权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民办教育改革的有关精神,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力度,让改革红利惠及民办学校。
1.发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的调节标杆作用,鼓励民办中小学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验收条件投入基本建设和硬件设施设备,2014年力争实现班班有多媒体,通过网络平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重点扶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探索扶持民办学校办学特色项目活动,促进民办学校个性化发展。
2.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督促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将出资资产及时足额过户到民办学校名下。根据《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1.充分发挥学校章程在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的作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组成和运行。指导民办学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依法治校观念和管理水平。
2.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过程性管理。拟出台《福州市民办学校过程性管理意见》,以市管民办学历制学校及培训机构为首批试点管理单位,建立过程性管理档案,并用二至三年时间逐渐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各级各类民办办学机构过程性管理。
3.加强招生指导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主动公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做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初中校招生严禁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与升学相关的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恶意抢夺生源。继续组织市区民办初中校招生咨询会,为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推介提供服务。严格审核各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对招生简章进行汇编后集中投放。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和超范围办学行为。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办学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代办费和其他面向学生的服务性收费的监督,要求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决算,定期公布。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控,重点加强对影响学校稳定或存在潜在办学风险的民办学校资金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不被挪作他用。
5.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并将年检结果作为实施政府财政资助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督促民办学校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学校章程、招生、收费、财务管理等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检查、督导、评估作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民办学校建立相对稳定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继续举办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专场招聘会,为民办学校补充师资提供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任职。全面推动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民办学校师资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民办学校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稳定教师队伍。在市属民办学校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五险一金”制度的基础上,2014年重点推动县(市)区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五险一金”。积极探索教职工年金制度,逐步建立政府、学校、个人共同分担的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机制。分期分批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管理人员进行轮训。建立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数据库,开展常态化的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民办学校校际之间交流合作。与福州教育研究院联合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培训班,提高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成长。
四、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实现民办幼儿园的内涵发展
建立市、区级民办幼儿园帮扶机制,民办优质园结对子帮扶薄弱园,力争逐年消除无等级园。通过拨付奖励资金等举措鼓励民办幼儿园实行普惠性收费。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级、区级示范园,2014年争取省、市、区级优质示范园总量比2013年再增加10%。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民办幼儿园参观交流观摩活动,促进园际之间交流合作,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提升。举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座谈会,邀请知名幼教专家宣讲学前教育政策。举办全市性的民办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比武,提高幼儿师资队伍的素质。规范民办早教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早教机构办学质量。落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同等的资助政策。鼓励民办幼儿园抱团发展,集团化发展。拟成立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发挥学前教育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督作用。
五、开展活动,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
组织送教送课下基层常态化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的师资培训纳入福州市师资培训规划,组织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参加优质民办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对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晋安区和仓山区,通过引进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上示范课、专家点评以及与交流座谈等形式,帮助随迁子女学校教师专业成长,让随迁子女共享优质课堂。同时,继续开展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捐赠活动,从教学设备设施等方面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
继续邀请福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到民办学校开设公开课,促进民办学校课堂建设。组织观摩优质民办学校,发挥优质民办初中校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鼓励他们开放课堂,扩充民办教育优质资源。根据教育部引导民办教育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市民办教育协会办好《福州市民办教育通讯》,力图多视角分析当今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报道省内外民办教育发展动态,介绍民办教育典型办学经验,发布全市民办学校信息报道等。积极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和发展成就。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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