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7-002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12-0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7]36号
  • 发布日期:2017-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福州阳光国际学校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榕教民[2017]36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7-12-11 11:06

福州阳光国际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阳光国际学校法人代表由林伟民变更为徐扬华。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福州市教育局  

                       201712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