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20-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5-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审〔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05-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华威英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办学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学校设置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举办设立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学校地址设在福州市仓山区阳岐路72号。你司为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的全资举办者,依法举办并承担举办者的法定义务。
二、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后,属于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完全中学,含初中、高中阶段,办学总规模为3600人。具备颁发初中、高中学历文凭资格,学制为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三、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依法定程序成立理事会和党组织。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陈健(身份证号:350111********0514),校长林伟群。学校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推动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理事会和行政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设立后应依照章程实行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接受福州市教育局的指导、检查、监督。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五、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相应课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省市招生政策要求,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应按有关规定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应当按要求开设基本账户和资金监控专户并规范使用管理。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财务收支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审计。
七、福州市时代华威中学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申请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应报福州市教育局批准;变更举办者应报福州市教育局核准。
希望你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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