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23-0002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04-1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福州辅仁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审〔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04-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福州辅仁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榕教审〔2023〕4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3-04-14 10:08
福州辅仁学校有限公司:
你校《变更举办者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举办者变更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辅仁学校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举办者由“福建省源本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汇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源本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依照章程实行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福建省汇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源本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妥善接收安排校园设施、师资与学生,债权与债务,延续履行学校既往办学过程产生的权责与义务,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
希望你校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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