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1-2020-0009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8-03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市级德育、心健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0〕12号
- 发布日期:2020-08-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思政德育工作,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榕教思[2020]3号)精神,拟组建2个德育、2个心理健康教育市级领衔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的目标任务
德育、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领域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以先进的德育工作、心健教育理念为指导,开展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域研究,解决当前德育工作重难点问题为重点任务,集教育科研和重点项目推进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依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培机构,综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工作室成员及学员核心素养。定期组织交流活动,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示范辐射效应。注重向其他学校、区域传播德育、心健工作优秀经验,推广培养模式,提升我市思政德育、心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水平,推动我市思政德育工作上新台阶。
二、运行模式
德育、心健名师工作室遴选、管理、有关待遇参照《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每3年一届,由领衔名师和10名左右团队成员组成,领衔名师主持工作室工作,还可另设立1名副主持人和1名助理。工作室可聘请知名专家作为工作室顾问,引领领衔名师和团队成员专业发展。每个工作室应至少吸纳3名教师(入职1年以上)作为工作室研修人员进行培养。每年下拨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室工作开展。
三、申报类型、条件及职责
(一)领衔德育名师(班主任方向,1个)
应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具备5年以上(含5年)班主任工作经历,具有学科高级职称以上,年龄57周岁以下(1963年5月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组织管理能力强。
2.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符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要求,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师风好。
3.具有先进的德育工作理念和精湛的德育工作专业技能、学生管理艺术,在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近5年来,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教科研课题研究或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领衔德育名师(团委、少先队方向)1个
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年龄57周岁以下(1963年5月之后出生),从事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学科高级职称以上;
2.有丰富的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教育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组织协调、培训指导能力;
3.曾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或全国级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荣誉;
4.在共青团、少先队某一领域工作中表现突出,近5年有获得过关于青少年思想引领或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学术理论成果。
(三)领衔心理健康教育名师2个
应具备以下条件:
1.福州市在职在岗心理健康专职教师,中共党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57周岁以下(1963年5月之后出生)。
2.应为心健学科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省心理健康教育领衔名师之一。
3.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应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建有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健全,活动开展常态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四)领衔名师职责
领衔名师是工作室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成员的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室整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培训课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报告工作开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每个名师工作室还应提出自身工作室重点研究项目和成立主张,作为工作室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四、工作室成员条件
工作室成员由领衔名师遴选组成,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为充分发挥辐射效应,至少2/3成员应为不同县区不同学校教师。对成长不够理想、不愿或不能完成工作室交办任务的成员,领衔名师可以向市教育局提出撤换成员报告,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生效。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1.领衔德育名师(班主任方向)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1)担任班主任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2018—2019学年班主任岗位等级考评优秀。(2)举办过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主题班会观摩课或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有一篇关于班主任工作或其他德育工作方面的经验类文章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会议交流或刊物发表。(3)个人曾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所带过的班级曾获得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曾获评福州市“十佳”班主任、全市首届班主任核心素养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人选优先考虑。工作室成员中共党员比例不得低于90%。
2.领衔德育名师(团队方向)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共青团事业,道德情操高尚;(2)从事团委、少先队3年(含)以上(目前仍从事);(3)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共青团、少先队先进个人或带领所在学校团、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集体荣誉;(4)所在学校的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或品牌;(5)在共青团、少先队某一领域工作中表现突出,近5年有获得过关于青少年思想引领或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学术理论成果。
3.领衔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条件:(1)热爱心健工作,热心服务师生,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心健咨询活动;(2)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主,可吸收部分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但不超过30%;(3)从事3年以上心理健康工作。工作室成员中共党员比例不得低于70%。
六、申报程序
(一)由具备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申报人员填写《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一式三份),经学校签署意见(包括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申报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开展现场答辩,综合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确认。
(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9月15日。《福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汇总表》并附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福州市教育局思政处,并发送电子版。
市教育局思政处联系人:詹友捷,电话:83363148;电子邮箱:fzdy111@sina.com;地址:仓山区东部办公区2座1027室。
附件:
1.福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汇总表
2.福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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