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18-001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6-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器乐专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18〕67号
- 发布日期:2018-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一、时间
7月8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
福建大剧院音乐厅
(五一广场南侧,大剧院左侧一层“票务中心”入口进)
三、参演对象
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器乐合奏、小合奏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单位(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7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各单位自愿报名,无法参加展演的单位请于7月1日前电话告知。
2.证件。带队教师凭入场证件入场,学生由教师带领入场。此次证件统一使用福建大剧院专用证件,每队最多领取5张,每张押金50元,比赛当天领取,比赛结束离场时,前往签到处办理退证手续。
3.候场。受场地限制,考虑到安全问题,仅限临近的3-5支队伍在室内候场。将根据参演报名情况安排参演顺序,届时请合理安排到达时间。
4.车辆。大剧院不提供车位,车辆在五一广场南侧道路仅可短暂停留。
5.展演。赛场备有演奏台阶、三角钢琴,其余自备,不设麦克风。
6.安全。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领导应带队做好组织工作,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7.参赛单位餐费、交通费自理。比赛场地内仅可带矿泉水,其他饮料、食物不可入场。各单位要专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作出要求,做好安全预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汪超 15980547276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拟参演单位
序号 |
单位 |
1 |
福清市玉屏西园小学 |
2 |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
3 |
台江第四中心小学 |
4 |
福州小茉莉小提琴弦乐团 |
5 |
福州市鼓楼实验小学 |
6 |
福州市鼓楼第五中心小学 |
7 |
福州格致中学 |
8 |
福州屏东中学 |
9 |
福州第八中学 |
10 |
福州小茉莉交响乐团 |
备注:学校自愿参加,以最终报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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