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18-001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6-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器乐专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18〕67号
  • 发布日期:2018-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器乐专场的通知
榕教体〔2018〕67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06-29 11:36
各有关县(市)区、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8〕2)精神,为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器乐水平,经研究,举办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器乐专场,并进行现场录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8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

福建大剧院音乐厅

(五一广场南侧,大剧院左侧一层“票务中心”入口进)

三、参演对象

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器乐合奏、小合奏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单位(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7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各单位自愿报名,无法参加展演的单位请于7月1日前电话告知。

2.证件。带队教师凭入场证件入场,学生由教师带领入场。此次证件统一使用福建大剧院专用证件,每队最多领取5张,每张押金50元,比赛当天领取,比赛结束离场时,前往签到处办理退证手续。

3.候场。受场地限制,考虑到安全问题,仅限临近的3-5支队伍在室内候场。将根据参演报名情况安排参演顺序,届时请合理安排到达时间。

4.车辆。大剧院不提供车位,车辆在五一广场南侧道路仅可短暂停留。

     5.展演。赛场备有演奏台阶、三角钢琴,其余自备,不设麦克风。

6.安全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领导应带队做好组织工作,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7.参赛单位餐费、交通费自理。比赛场地内仅可带矿泉水,其他饮料、食物不可入场。各单位要专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作出要求,做好安全预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汪超 15980547276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拟参演单位

 

序号

单位

1

福清市玉屏西园小学

2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3

台江第四中心小学

4

福州小茉莉小提琴弦乐团

5

福州市鼓楼实验小学

6

福州市鼓楼第五中心小学

7

福州格致中学

8

福州屏东中学

9

福州第八中学

10

福州小茉莉交响乐团

备注:学校自愿参加,以最终报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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