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21-0009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6-30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办〔2021〕14号
- 发布日期:2021-07-02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9号,以下简称《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近视防控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光明工程”,关系儿童青少年的光明未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近视防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各项工作。
二、落实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围绕《光明行动工作方案》的八项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结合“五项管理”和《福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转发<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落实视力健康监测、改善学生视觉环境等措施,将近视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提升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
三、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福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重点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定期沟通协调,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有效的工作体系,统筹协调推进《光明行动工作方案》落地落实。
四、强化评议考核督查。每年面向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校长、书记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督查,精准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学生用眼行为改进率、视觉环境条件达标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优秀率,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的任务目标。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9号)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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