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21-0013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11-2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21〕19号
- 发布日期:2021-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武部,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闽教体〔2021〕22号)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武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落实训练人员、内容、时间与考核,把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作为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青年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闽教体〔2021〕22号)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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