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7-2016-000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6-03-2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幼〔2016〕3号
  • 发布日期:2016-03-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榕教幼〔2016〕3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3-29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践工作,研发和推广早教优秀自制教玩具,提高幼儿园教师早教指导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

  2.福州市50所早教基地园教师。

  二、评选要求

  1.参评玩具需符合0-3岁婴幼儿发展目标;符合婴幼儿实际、兴趣及发展需要;并体现多功能,具有安全性、趣味性、层次性、操作性;同时应有创新意识。

  2.参评作品必须是教师自己设计制作的符合0-3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0-3岁婴幼儿操作或教师在开展早教指导工作中使用的教玩具。

  3.每所早教基地园参评教玩具数量不少于5件,其余园所数量不限。

  三、评选步骤

  (一)初选

  1.初选作品仅需要提供照片资料及文字说明,并填写《“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参赛作品表》,要求如下:

  (1)参评教玩具作品的名称、适合的月龄、教育目标、具体玩法的文字说明;

  (2)对参评教玩具作品全方位、多角度介绍的照片;

  (3)照片数量一般控制在10张以内。

  2.各县(市)区参赛作品文件夹目录要求如下:

  (1)一级文件夹(辖区汇总),文件名为:XX县(市)区2016早教玩具初选作品;

  (2)二级文件夹(每个参赛作品),文件名为:XX县(市)区-XX幼儿园-教师姓名。

  3.各县(市)区初选材料,于2016年4月29日前上交至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

  (二)复评

  1.对初选的优秀作品进行实物复评。

  2.复评作品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如下:

  (1)参评教玩具作品实物;

  (2)参评教玩具作品的名称、适合的月龄、教育目的、具体玩法的文字说明;

  3.参加复评的作品和材料,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至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

  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289号 福州市儿童学园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09399386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活动要求,立足片区开展早教教师的岗位练兵活动,并负责收集本辖区参赛作品,统一上送。

  2.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赛务工作。

  3.聘请专家评审,根据参赛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4.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进行集中介绍及展示,并通过上传资源库、汇编成册等方式在我市进行推广。

 

  附件:1.“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参赛作品表;

     2.“福州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作品汇总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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