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0200-2017-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2-2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和福州市早教基地园工作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幼〔2017〕2号
  • 发布日期:2017-02-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和福州市早教基地园工作制度的通知
榕教幼〔2017〕2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2-24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推进我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指导家长、抚养者和学前教育工作者科学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提高学前教育机构对0-3岁婴幼儿教育工作水平和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为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我市设立了1个市级早教指导中心和50所市级早教基地园。现将《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工作制度》和《福州市早教基地园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通知传达至辖区各早教基地园,并请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和各早教基地科学合理地开展各类早教活动,不断提升我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质量。

 

附件:1.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2.福州市早教基地园工作制度。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4

 

 

附件1:

 

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工作制度

                          

1.在福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依据我市早教工作重点及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学期末上交福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2.成立以外聘专家、早教指导中心教师为主的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工作研究小组,组建以社区工作人员、卫生站医护人员和热心家长组成的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志愿者团队,为早教基地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指导我市早教基地园开展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各早教基地园做好社区0-3岁婴幼儿的建档工作和汇总工作;指导各早教基地园挖掘本园所在社区的早期教育资源,深入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幼儿园为核心,以提高0-3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水平为重点,向家庭辐射的多元化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模式,形成具有特色的早期教育工作模式。

4.依据《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内容、组织实施和指导策略的研究工作,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早期教育课程体系和早期教育资源库,及时收集和反映早教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为我市全面开展早期教育工作提供教育实践经验和教育资源。

5.组织承担我市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教师参加早期教育师资专业研讨交流活动,促进早教基地园早教师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早教指导中心早期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承担各项示范、培训和辐射工作,带动我市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6.通过设立早教实体班、开展社区宣传、早教咨询服务、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促进早教中心周围社区内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3-6岁幼儿教育工作协同发展。

 

 

 

 

 

 

 

 

 

 

附件2:

 

福州市早教基地园工作制度

                          

1.在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早期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依据计划及各早教基地园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学期末上交福州市早期教育指导中心。

2.挖掘本园所在社区的早期教育资源,深入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幼儿园为核心,以提高0-3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水平为重点,向家庭辐射的多元化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模式,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早期教育工作模式。

3.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设立早教实体班、开展社区宣传、早教咨询服务、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促进本社区内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3-6岁幼儿教育工作协同发展。

4.做好所在社区0-3岁婴幼儿的建档、汇总工作,每学年面向所在社区的0-3岁婴幼儿及家长开展不少于2次的早期教养指导工作,并将活动情况做成资源包,上传至福州市早教指导中心。成立以外聘专家、本园教师为主的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工作研究小组,组建以社区工作人员、卫生站医护人员和热心家长组成的0-3岁早期婴幼儿教育志愿者团队,为早教基地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5.依据《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内容、组织实施和指导策略的研究工作,逐步构建符合本园实际的早期教育课程体系和教育资源库,及时收集和反映早教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为我市全面开展早期教育工作提供教育实践经验和教育资源。

6.组织承担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教师参加早期教育师资专业研讨交流活动,促进早教基地园早教师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提高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水平和家庭教养指导水平。充分发挥早教基地园早期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承担各项示范、培训和辐射工作,带动所在县(市)区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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