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7-2018-0004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3-2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幼〔2018〕2号
  • 发布日期:2018-03-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教幼〔2018〕2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03-27 17:56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教育研究院、市属幼儿园:

    现将《福州市2018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州市2018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1日    

福州市2018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促民生、补短板”的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保基本。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

  ——补短板。公民办并举,在进一步增加公办学额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77%,其中公办学额的覆盖率达45%。

  ——提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 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促进幼儿园质量均衡发展。

  三、主要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1)继续增加学位供给,新增幼儿园学位数1万左右。

  (2)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拟新增13所公办幼儿园。

  (3)《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重新修订。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拟新增普惠性民办园40所左右。

  2.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保教质量

  (1)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幼儿园年审和登记注册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2)调整和完善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

  (3)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拟培育34所省级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园。

  (4)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拟新增省、市、县(市)区三级示范园40所。并对现有的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开展质量跟踪监测复评抽查工作。

  (5)继续推广“片区管理、联动帮扶”管理机制,成立73个学前教育管理片区,以优质幼儿园带动一般园、薄弱园,形成“自上而下、以点带面”的格局,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6)落实“民办、集体办幼儿教师学历提升五年计划”,提升民办、集体办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大继续教育的力度,开展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7)立足早教指导中心和早教基地园,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研究工作,促进0-3岁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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