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6-2014-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4-03-26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我市小学四年级部分学生进行学业质量抽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初〔2014〕8号
- 发布日期:2014-03-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小学:
为了解我市目前小学教学质量现状,促进小学课程改革实验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小学四年级部分学生进行学业质量抽测。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测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1.抽测对象:2所市属小学及县(市)区各2所小学四年级一个班学生。由市教育局随机确定具体的学校和班级。
2.抽测内容:数学、品德与社会(考查)、音乐(考查)。抽测内容与期末考试或考查的要求一致。其它考试或考查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抽测时间:
2014年 6月18日 (星期三) |
上午 |
9:00-9:40 |
品德与社会 |
10:00-10:30 |
音乐笔试 | ||
10:30-11:30 |
音乐视唱 | ||
下午 |
3:00-4:30 |
数学 |
二、命题、考务及评卷、质量分析安排
1.抽测科目由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命题,提供试卷。音乐考查分为笔试与视唱两部分。抽测内容以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和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联系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检测,也重视能力的考查。音乐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福清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
2.由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教研员、教师(其中一名必须是音乐教师)带考卷到被检学校班级进行测试。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监考人员的接待工作。
3.福州教育研究院负责组织统一评卷和质量分析工作。福州教育研究院须于2014年6月27日前将成绩反馈到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向市派监考人员提供本局初教科和被抽测学校的电子邮箱地址),并于下学期初将质量检测结果及分析报告送交福州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
三、其它事项
1、本次学业质量检测属教育研究性质,检测结果不进行排名,不作为对学校、教师实施奖惩的依据。
2、为确保质量抽测的权威性,必需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时实行考生单人单桌,违禁物品不得带入考室。
3、此次抽测由市教育局专项经费开支(包括市派监考人员的住宿费和旅差费),学校不得以此名义向学生收费。
4、本次质量抽测时间如与学校原定的期末考试时间冲突,学校应调整期末考试时间,确保此次质量抽测如期进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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