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5-2025-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2-12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仓山区实验中学及高盖山实验学校组织学生寒假集体补课有关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教中〔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仓山区实验中学及高盖山实验学校组织学生寒假集体补课有关情况的通报
榕教中〔2025〕2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2-12 15:57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中学: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我局于2025年2月6日组织工作人员对仓山区部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经查实,仓山区实验中学、高盖山实验学校存在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相关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开展集体补课,严重违反“严禁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刚性要求,现作如下处理决定:对仓山区实验中学、高盖山实验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仓山区教育局及时督促涉事学校整改到位,并向市教育局报送整改报告。
希望各地各校以此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严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校历管理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严禁盲目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要科学设计假期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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