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和艺术苗子,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招收福州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为了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按福州市教育局下达的2017 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见附件1)。
二、招考方式
1.市区公办初中体艺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设定测试内容、标准并组织测试。测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市教育局备案留存。
2.县(市)公办初中体艺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设定测试内容、标准,由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市教育局、县(市)各自备案留存一份。
三、工作程序
五城区中学按以下执行,县(市)中学按以下参照执行。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1.市教育局设置特长生报名基本条件,各招生学校结合招生需求可在此基础上予以上调。
2.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招生方案(见附件2),于5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局对各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审核同意后,各招生学校于5月9日前在各自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负责人:郑玲,83379580)。
(二)报名组织
1.报名工作的有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各考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本阶段的招生,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特长生录取资格。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弃权。
(2)考生可登陆各招生学校网站或福州教育网查询,根据各招生学校要求及“专业细项”进行申报。
2.报名基本条件
(1)体育特长生报名基本条件:
在小学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运动会及各单项比赛或县(市)区级及以上运动会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前六名队员。
(2)艺术特长生报名基本条件:
1.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类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演出的学生(学校或主办单位证明)。小茉莉艺术团团员并代表艺术团参加过演出的学生(小茉莉艺术团证明)。
(3)如有特殊人才未满足资格需由学校提出申请并经隶属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专业测试资格。
3.报名流程组织
(1)各招生学校均须设报名点,报名时须考生本人前往,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均须于2017年5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1张2寸白底彩照(背面写明姓名、学籍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各学校招生方案条件要求)到所报考学校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在报名点现场对考生信息、考生申报学校和专业细项进行初审。现场报名中出现学生误报,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招考学校需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初审通过后,各招生学校于5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一份(附件3)纸质形式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excell格式(邮箱:421467195@qq.com)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统一由市教育局备案(福州延安中学由鼓楼区教育局复核后,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并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名单。在报名中,如有特殊人才未满足资格需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经隶属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专业测试资格。
(3)公示后,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毕业学校报名时方可填报特长生志愿。
(4)市区各招生学校5月23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领取准考证。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于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所报考学校签领《福州市2017年初招体艺类专业准考证》,逾期不再受理。
4.专业测试组织
(1)测试时间:5月28日(周日)上午9:00开始
(2)测试地点:福州金山中学。
(3)测试内容:见附件5、6。
(4)考场纪律: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专业测试成绩公示
所有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均要参加专业测试。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合格线为各个专业类别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所有成绩当场公布。测试结束当日考点即公布测试合格名单、各校拟录取名单、各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情况。
6.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未在拟录取名单内但愿意调剂,于6月2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只能申报同类项目同一招生范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福州市教育局成立“福州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体卫艺处、监察室、初教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各相关学校应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等工作。
(二)文化考试成绩、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赛事活动所获得的获奖证书、等级证书,不得作为报名资格限制。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各类体育艺术赛事、活动、实践、团体的参与和获奖情况应作为评价特长生资格的主要参考条件。
(三)各招生学校应以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加强对在校特长生的管理和培养。与特长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招收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拟定。特长生招生学校须对每届招收的特长生建立特长生成长档案,确保特长生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各校于每年11月至12月份报告本校应届特长生毕业情况及三年成长档案,对于特长生培养工作未达到标准或在提供培养成绩上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今后招收特长生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切实加强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凡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凡按特长生条件招收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训练和各类体育赛事及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拒绝参加的将退回原对口中学就读。
附件:1.福州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2.福州市2017年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样式(招考学校报送)
3.福州市2017年初招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参考学生填报)
4.汇总表(招考学校报送)
5.初招音乐类测试范围与要求
6.初招体育类测试范围与要求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