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3-2020-000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5-2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99号
- 发布日期:2020-05-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市属各普通高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16〕53号),2017级高中学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会考办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宜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测试对象
(一)2018级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及社会考生。(闽教基〔2016〕5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二)2015级、2016级、2017级需要参加重考的考生。
二、测试办法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从样卷中(至少4套)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测试。各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测试,测试期间市会考办将同福州教育研究院有关人员下校巡视检查。
三、日程安排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时间为6月24日~7月5日,七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测试样卷时间为6月22日,五城区学校领取测试样卷的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为福州教育研究院光禄坊校区2号楼407。五城区学校领取样卷时请随带学校介绍信、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施考办法及工作人员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七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请随带介绍信及各校理、化、生、通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日程安排总表。
成绩上报:请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考查成绩)进行成绩批量处理并上报审批,再从学考系统中打印一份成绩(须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五城区学校直接报市会考办审核。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成绩后留底,并在学考系统中提交审核流程。
四、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7〕298号文件规定向考生(含社会考生)预收取每生每科测试费20元,待正式收费文件下发时,多还少补。
五、其它要求
(一)各校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测试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测试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各校要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制定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施考办法,确保测试场所、印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落到实处。测试之前,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测试前30天内来自重点地区或境外返回、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要进行重点筛查,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试期间,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进入校园(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是否佩戴口罩视当时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对测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制定测试期间突发疫情防控预案,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测试安全培训。
(三)认真做好实验(实践)操作测试工作,并成立实验(实践)操作测试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主考,具体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准备实验(实践)操作测试相关器材、安排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时间,复制测试试卷和试卷保密等工作。
(四)考生在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五)考生试卷上须含考生号、班级、姓名、座位号等信息,由学校保留一个月,以便抽查。
(六)学校必须按照上报的测试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测试,变更测试时间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市会考办,经市会考办同意后方可更改。测试期间市会考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学校当天没有组织学生测试,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该校本次测试资格。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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