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8-2020-001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9-0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福州市第十六届中职(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职成〔2020〕13号
- 发布日期:2020-09-1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坚持以大赛为引领,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赛教融合办学理念,全面提高我市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同时更好地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经研究决定,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联合举办福州市第十六届中职(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照《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时间及地点安排
竞赛拟设10个类别49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竞赛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赛场地点安排另文通知。已公布竞赛项目如遇无人报名参赛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调整将另发文通知,此外,2021年度全省与全国的竞赛项目如有新的增加,届时我市也可能增加相应的竞赛项目。
二、参加对象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出生日期在2000年5月1日之后。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三、组队要求
各参赛校应严格按照各项目组队方式参赛。对于只有1所学校报名参赛的竞赛项目且该项目为往年省赛、国赛项目,由参赛校自行组织比赛。此类项目组队人数以该校该项目对应专业总人数(以学籍库数据为准)为依据,对总人数不足500人的(含500人),个人项目报名不超过6人(含6人),团体项目不超过4组(含4组);对总人数超过500人的,个人项目报名不超过10人(含10人),团体项目不超过6组(含6组)。
四、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对参赛人数(组数)5个及以下的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获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五、选手选拔
1.市赛选手选拔。各校要开展校内竞赛活动,让学生参与各项赛事,在校级竞赛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未经校级竞赛选拔的选手不能参加市级竞赛。
2.省赛选手选拔。市级竞赛组委会将依照市级竞赛成绩从获奖选手中选出部分优秀选手组成市级集训队,于市赛之后省赛之前,组织必要的赛前强化训练,再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
六、其他事项
1.各校所办专业如有竞赛项目,务必按要求组织学生参赛,不得缺赛。各校要认真抓好学生参赛训练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竞赛成绩。
2.各项目竞赛规程及参赛选手报名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另文通知。联系人:郑卉馨13******145.
3.赛事期间,各校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福州市第十六届中职(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表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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