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0-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3-1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37号
  • 发布日期:2020-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65号建议的答复
榕教综〔2020〕37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3-11 11:06

赵容代表:

  《关于全面落实福州市中小学生午晚托举措的建议》(第03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学生课后托管已成为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减轻群众家庭生活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课题。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普遍存在午休、家长下班晚不能及时接送等问题,对此,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福州市教育局积极作为,自2017年以来组织动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力于向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覆盖面广、质量有保障、可自愿选择参与的校内托管服务,力争在校园内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后顾之忧。主要做法如下:

  一、出台文件规范课后服务工作

  2017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福州市市属公办小学校内午托服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榕教财[2017]210号),2018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52号)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 号)的要求,福州市教育局联合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共同印发了《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榕教综〔2018〕329号),《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执行;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经费列入市、县(市、区)教育年度财政预算,市属公办初中、小学按生均专项经费每生每年200元予以拨补(不含小学午托费),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实施意见》对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原则也作了相应规定,并积极争取市总工会的经费支持,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着力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长期有序开展。

  二、创造条件办好校内课后午托班 

  市教育局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克服学校管理任务加重、安全责任加大、教师无法保障休息等困难,想方设法在校内创造条件开设午托班。一是对学生午托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要求午托需求量大的学校克服困难,合理安排教室和师资尽力开办午托班,目前,全市有62283人接受午托服务。二是加强学校后勤保障,为开办校内午托班创造良好条件。结合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改造,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必备设施,加大改造和完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自办食堂,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实行“零租赁”和减免水电费,降低食堂运营成本,严格控制饭菜价格。对部分无开办食堂条件的学校,通过校外有资质的餐饮机构配送午餐。严格审核食堂经营者或配餐餐饮公司的资质,并从卫生、营养等各方面全程监控学校午餐。三是加强学生午间在校时间的监管。安排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看护,负责指导学生饭后休息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四是申请设立课后服务工作专项资金。为了保证学校有充足的资金正常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自2017年10月起由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属公办小学开展午托服务。

  三、课后服务工作推广情况

  《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课后服务工作推进会,邀请福建师大附属小学、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及市属试点学校在会上做经验交流,要求各县(市)区对不同学段、规模、类型的学校进行全面分层摸底,就具体离校时间、服务内容、管理、安全等方面充分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一校一策”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及安全预案。经过试点,一些成功可行的经验得到了推广,下午放学后的延时课后服务需求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开展延时课后服务的学校普遍建立了弹性离校制度,其中市属中小学,县市区中心学校以及部分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需求最为旺盛,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各学校努力协调各种保障力量,积极开设自主阅读、完成作业、培养兴趣特长等多样化的下午延时课后服务班,缓解家长的接送压力。目前,97%的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延时课后服务工作,全市小学阶段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120所,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40457人;初中阶段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122所,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75544人,全市共有9629名教师参加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2019年全市累计共投入课后服务经费近2300万元。

  2020年1月,市教育局召开了福州市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会议,会议分享了各县市区学校课后工作的成功经验,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深入调研、协调,加大经费及人员保障力度,尽力满足社会对课后服务需求,将课后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工作来开展。今年课后服务工作还将纳入教育督导考核,以全力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在新的一年中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和提升。

  四、存在问题:

  1.课后服务设施不足。目前部分学校无条件建设食堂,相当多的学校在就餐条件、配套设备方面也无法满足所有家长、学生需求。 

  2.课后服务经费、人员有限。一线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时间、精力有限,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存在困难,需要更有效整合教师、家长、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师等人力资源;经费来源渠道单一,需建立财政、家庭、社会等共同承担的机制。 

  3.安全责任压力较大。开展课后服务后打破班级界限,学生活动有动有静,分室内外进行,增加了学生组织管理的难度。 

  下一阶段市教育局将根据您的建议,按照职责分工继续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课后服务工作: 

  (一)强化课后服务要素保障。将规范学生课后服务发展纳入“补齐教育短板”“为民办实事”等中心工作统筹规划,优化校内、校外学生课后服务网点布局,逐步扩大校内课后服务规模,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重点解决学校课后服务地方财政和家长分担经费等配套问题,打破传统经营局限,提高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对社会资源利用率。

  (二)统筹各类源,落实机构参与办法的指定,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建立教育、工会、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及社会热心人士,特别是高校学生志愿都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制定引入民营机构参与的机制与办法,鼓励与从业年限较长的连锁课后服务机构合作,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由校方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校外课后服务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三)优化校内学生课后服务用餐管理。探索餐饮企业“统一供餐”模式,挑选一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规模较大、供应能力强的餐饮企业,形成中小学统一供餐企业目录。开展课后服务的中小学,可选择列入目录的餐饮企业,进行集中供餐。加强与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引导相关餐饮企业开发营养均衡的定制学生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学生健康饮食和食品安全。

  (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积极引导保险行业以校方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为基础开发适应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的,涵盖“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食品安全”等项目的新险种。发挥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监控、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风险预防和控制,督促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场所执行统一标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汪孝敏

  联 系 人:林  林

  联系电话:88086057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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