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0-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3-23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49号
  • 发布日期:2020-03-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榕教综〔2020〕49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3-23 17:12

钟莲珠等代表:

  《关于尽快出台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建议》(第0053号)由我单位会同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校园欺凌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原因。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和综合整治工作。社会的高速发展给学校安全管理带来新的环境和挑战,我市相关部门也一直努力探索,强化措施,防治校园欺凌。

  一、建立工作机制

  2018年,市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榕教综〔2018〕331号),明确各部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职责,明确学生欺凌预防、处置工作要求,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

  2019年2月28日,市政法委、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召开全市预防校园欺凌及暴力工作会议,总结预防校园暴力及欺凌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各部门防治校园暴力及欺凌具体工作;9月4日,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整治“校园欺凌”专题工作会议,调整充实学校综治副校长,推进全市防治校园欺凌工作。

  各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制度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落实宣传教育

  1.开展法治教育。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五项教育”,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时代新人。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暑期“学法·明礼·笃行”主题实践活动和网上反邪教、反毒品、反校园欺凌、扫黑除恶等知识竞答活动,将普法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延伸至每一个家庭。

  2019年5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开展聘任法治副校长活动,市、县(区)检察长分别担任一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检察部门与教育部门从“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法治理念”“促进依法治校,完善防控机制”“开展犯罪预防,维护正常秩序”“加强日常联络,丰富教育活动”四方面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宣传预防校园欺凌知识,培养树立学生法治意识。

  2.开展安全教育。各学校将《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落实到位,坚持落实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在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安全教育平台教学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校园欺凌教育,教育学生如何正确防范、应对校园暴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市妇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启动“小红伞”护蕾行动反校园欺凌项目,走进校园、社区、乡村等,通过举办校园反欺凌讲座、“零欺凌”自我防御技能培训、“拒绝暴力 快乐童行”公益讲堂、反校园欺凌电台直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向中小学生宣传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直接受益人数达20000多人。

  3. 强化青少年健康教育。各中小学开设现代青年、现代少年课程,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对学生进行适当的生理知识、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青春期生理变化。树立身体权利意识、正确两性观念,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4. 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及班主任工作,从心理干预入手,主动介入有偏激想法的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严防学生因个人情绪失控而发生意外突发事件。关注校园暴力、欺凌的实施者和受害者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辅导矫治,必要时向心理辅导站等机构寻求帮助,共同帮助学生更好成长。加强心理疏导,全市目前共建成1261个学校心理咨询室,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约269名,兼职1799人,覆盖全市乡镇中心校以上所有学校。市妇联设置了校园“悄悄话”信箱、“小红伞”心灵驿站,在保护未成年学生隐私的基础上,为学生开通情绪宣泄口。

  (二)落实防护举措

  1.落实校园防护设施。全市学校配齐配强驻校保安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校门口24小时值守,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每日巡查5次以上;各学校均设立“治安岗”或“警务室”,并设有监控设施、一键报警系统、高音喇叭等设施,突发情况时能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处置。

  2.开展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各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学生干部队伍和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了解学生动态信息,避免矛盾纠纷转化为校园欺凌。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识别、早预防。

  3.落实校园综合治理。联合综治、公安部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收缴行动,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流入园。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清查校园200米以内“三厅一室一吧”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在中小学门前200米半径以内,不得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经营点”等规定,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减少滋生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全市教育系统共组建护卫中小学生(幼儿)5.5万名平安志愿者队伍,通过群防群治,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等环境。

  4.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重视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发现舆情动态,主动与上级做好工作衔接,严防转载转发不实或敏感新闻信息。

  5.落实惩戒措施。对涉校涉生案件,协调公安部门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先侦查”原则,实行快侦快破,严厉打击,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学生参与欺凌和打架斗殴的,学校给予纪律处理,并记入综合素质报告单,通报到家长。各学校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等规定及新时期学生特点,适时修订完善校规校纪,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针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福州市正在筹建工读学校,对道德品行问题突出的学生进行教育和转化,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未成年学生接受教育,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前项目正处于征地阶段。

  (三)促进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

  全市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吸纳学生代表)。各学校目前均已建立学校、年段、班级三级家委会,在全国率先组建70多所学校参加的家委会协作体;正在组建福州市中小学家长微信群,努力谋求家、校、社会共建共育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联络机制和联动育人机制,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无缝对接,保证对学生的全面了解,共同做好防范欺凌斗殴工作。

  市妇联以家庭为阵地,通过加强对家长的科学家教指导、加强培育好家风好家教、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试点建立片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基地,以项目化、专业化运作的方式,在鼓楼区洪山镇凤湖社区、国光社区、福屿社区探索建立联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基地,通过整合辖区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和孵化基地资源,在联片社区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宣讲、亲子互动游戏、儿童心理健康、家庭文化节等活动,让家长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开展反校园欺凌课题专题调研,形成论文成果;遴选专家学者、一线工作者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库,为家庭教育理论、实践及政策研究、宣传普及活动提供人才保障;发动各界人士为推动新时代家庭教育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团市委在各地开展反校园欺凌相关活动。一是以学校社工为载体,推动防治校园欺凌形成品牌化工作。推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福州各区县社工中心共同开展“反校园欺凌”项目,从筛查——预防——干预三个方面介入,预防、减少及消除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协会联合高校督导共同研究推出“七个一”模式介入反校园欺凌服务。各区县形成品牌化项目工作,如福清推出“护苗行动”校园安全计划、台江区推出“校园零欺凌”学校示范项目等。二是以社区社工为载体,推动建立家+校+社联服务机制。搭建社区儿童之家友善支持平台,并以“友善社区零欺凌”为主题,在社区内定期开展反欺凌知识教育、技能提升等主题活动。三是以司法社工为载体,推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刑事检查工作的规定》《关于青少年司法社工介入涉案介入未成年人检查工作的具体流程(试行)》,明确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以专职青少年社工为核心力量的人才库,为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服务,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安抚和思想帮教工作。下一步,将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更大规模的“友善校园零欺凌·法治篇”“平安知识进校园之友善校园零欺凌”等系统主题课程入校巡回宣讲,提升在校学生的反欺凌意识。

  市检察院、市教育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在强制亲职教育基础上,共同探索建立督促监护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着重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进行考察,发现存在监护人严重失职的情况,对监护失职的犯罪临界在校生和被害在校生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公安、综治、教育部门多年坚持共同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所有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及综治安全工作。教育部门与公安部门、保安公司等加强配合,强化保安的培训、管理,强化学生安全保护力量;与团委、司法、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学生防校园暴力等内容教育。

  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社会工作项目和服务的购买力度,目前投入资金24万元,有3个项目在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如福州市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校园007”反校园欺凌宣传示范项目,通过普及校园反欺凌相关知识,应对措施,提升青少年反校园欺凌意识,以同伴教育的形式,协助社工传播校园反欺凌知识,提升社区青少年及家长的校园反欺凌意识,营造良好与和谐的学校氛围。福州市美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以共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氛围为目标,在葛岭中心小学开展“对校园暴力说不”活动。福州市信任服务中心开展“一校一社工”推广计划,为流动困境儿童、街头流浪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与校园暴力伤害儿童提供救助与预防服务,探索出以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摸式持续有效回应校园欺凌、困境弱势儿童发展与保护工作,1520名学生受到教育和保护。

  残联、司法等部门在所有县(市)区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站或工作站,做好残疾人法律咨询及救助工作,开设“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及时解决残疾人朋友咨询、投诉等问题。市残联不断完善扶残助学政策,充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到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等机构为残疾学生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福州市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有效遏制校园暴力、欺凌。今后的工作中,我市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防治学生欺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治学生欺凌制度规定,继续立足本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建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邵东生

  联 系 人:洪海山

  联系电话:83309088;13******081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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