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0-0006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5-28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20301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111号
- 发布日期:2020-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何少娴委员:
《关于支持闽剧后备人才培养推动文化传承的建议》(203016)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支持闽剧后备人才培养的建议对闽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闽剧艺术,是具有独特文化内涵与艺术魅力的福州城市的一张靓丽的名片。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培养闽剧人才作出的诸多举措,也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作为一所市属高校为切实保护地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付出努力的赤诚之心。
市教育局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闽剧专业招生上的创新举措;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加强闽剧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已出台的《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面向省内外自主招聘高水平高层次艺术人才,研究制定闽剧专业师资水平提升计划,提高闽剧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中国戏曲学院合作成立继续教育函授站,开设闽剧等非遗专业本科教学点;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闽剧教材编辑部,编撰系统性、规范性闽剧教材。
对于闽剧后备人才培养所需专项资金,由于市属公办高校经费由市财政单列,我们支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学校为主体,制定详细培养方案并进行相关经费测算,同时与财政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争取在教育经费预算中予以设立专项经费或补助。
领导署名:念琪
联 系 人:邱瑾
联系电话:83333970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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