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1-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4-24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建议〔2021〕56号
- 发布日期:2021-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高琼代表:
《关于防范未成年人上酒吧的建议》(第12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上酒吧问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原因。近年来,市教育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防止未成年学生上酒吧工作。
一、落实宣传教育
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五项教育”,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时代新人。市教育局、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聘任法治副校长活动,市、县(区)检察长分别担任一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检察部门与教育部门从“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法治理念”“促进依法治校,完善防控机制”“加强日常联络,丰富教育活动”四方面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各学校坚持落实每天5分钟法治、安全教育制度,在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教育平台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暑期“学法·明礼·笃行”主题实践活动,将普法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延伸至每一个家庭。
通过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普及法治知识,培养树立学生法治意识,自觉抵制未成年人学生上酒吧等不良行为。
二、促进学校家庭齐抓共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目前均已建立学校、年段、班级三级家委会,在全国率先组建70多所学校参加的家委会协作体;正在组建福州市中小学家长微信群,努力谋求家、校、社会共建共育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联络机制和联动育人机制。同时,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家校联系方式,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无缝对接,学校及时把学生在校的学习状态、思想动向和存在问题反馈给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学生上酒吧等不良行为。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家校联系,有效防范未成年人学生上酒吧行为,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邵东生
联 系 人:洪海山
联系电话:83309088 13******081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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