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1-0007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6-04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303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提案〔2021〕24号
- 发布日期:2021-06-08
- 有 效 性: 有效
陈魁委员: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第213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目前校外托管确实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做法和建议,近年来福州市教育局深入调研,提出“立足校内,规范校外”的工作思路,立足教育部门职责权限,开展了如下系列工作。
一、积极推进校内托管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分工,重点做好校内托管工作,尽量使大部分的家长把孩子放在校内托管,以减轻家长的负担。福州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福州市市属公办小学校内午托服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榕教财[2017]210号)、《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榕教综〔2018〕329号),同时拟定了《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草案),对全市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有刚性需求的初中和小学学生提供可自愿选择参加的校内课后服务。其中《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县(市、区)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经费列入市、县(市、区)教育年度财政预算,市属公办初中、小学按生均专项经费每生每年200元予以拨补(不含小学午托费),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市教育局积极探索创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自办食堂,对食堂实行“零租赁”和减免水电费,降低食堂运营成本,严格控制饭菜价格。加强对午间在校学生的监管,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看护,指导学生饭后休息,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申请设立课后服务工作专项资金,2020年共投入课后服务经费3433万元,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116所,其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231所,初中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190所,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约21万人。其中,市属学校100%开展午餐午间托管及课后延时服务活动,各县市区开展午餐午托及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均在逐年提升。
二、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审批监管部门
早在2010年,福州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就已经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办〔2010〕45号),其中明确:“学生课后托管分为校内托管和校外托管。……校外托管是经营性社会服务机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为学生在学校非教学时段在校外提供的接送、餐饮、休息等服务。校外托管服务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教育、卫生、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
2018年,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托管机构颁发了营业执照,明确了托管机构的审批权限。经营范围是: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托餐服务(附件2)。据了解广州、东莞和成都等市先行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托管机构的管理。按照榕教办〔2010〕45号文件规定,参照外地做法,由于校外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主要内容是接送、用餐和休息,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审批许可部门和监管主管部门,同时作为教育部门将积极做好职责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校外托管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街道(乡镇)、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共同开展联合执法,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三、认真履行校外托管机构教育部门相应职责
一是支持制定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4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征求<福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福州市教育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主动前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交流沟通。市教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和支持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促进该办法早日出台。
二是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混杂经营行为。市教育局明确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也不得使用同一经营地址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举办校外托管机构;对于校外托管机构使用同一经营地址向教育部门申请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予以审批。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无办学许可证以家教、托管等其他名义违规开展培训行为的,按无证教育培训机构予以处置。
三是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开展校外托管工作。福州市教育局将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校外托管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全面遏制在职教师参与违规托管。
四是做好广大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学校协助开展学生参加校外午托机构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自行选择校外托管服务的学生,通过学校主动提醒家长和学生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正规校外托管机构。
下一步,福州市教育局将在校外托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和标准明确后,帮助学校甄别选取有资质的正规校外托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校外托管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资源整合利用和服务水平提升。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邵东生
联 系 人:林林
联系电话:88086057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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