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2-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3-31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建议〔2022〕29号
  • 发布日期:2022-04-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7号建议的答复
榕教建议〔2022〕29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时间:2022-04-02 16:26

何青华代表:

  《关于多措并举防范大学生就业风险的建议》(十六届一次会议127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情况如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市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鼓励各市属高校进一步加强就业相关法律课程教育教学,健全完善多渠道实习、就业机制,同时在校内积极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加强对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援助与支持,在就业全过程中密切联系用人单位,积极主动防范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一、鼓励引导市属高校对现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律理论教学融入其中,结合就业案例教学,预测毕业生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规避可能发生的就业风险和就业陷阱。以期加强对大学生有关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做好大学生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引导市属高校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深入推进“厂中校”、“校中厂”建设,加强产业学院培育与建设,为学生提供充分、深入、多层次的实习锻炼机会与岗位,提升他们的综合实践应用能力与就业竞争力。

  三、引导市属高校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开展就业技巧培训、就业政策宣传、法律辅导、就业心理辅导和创业辅导等。建立校内专业的就业指导团队,丰富就业指导形式与建立健全就业指导网站。丰富学校的就业指导网站与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内容,及时发布就业指导信息。加强与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交流机构的沟通,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四、引导市属高校进一步加强就业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进修,整合学校的法律专业教师等人力资源,探索设立专门的就业创业法律咨询与援助部门,为毕业生提供三方协议、试用期、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审查服务并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用法辅导,为学生提供给及时、直接的法律援助。

  五、督促学校加强对校招企业的资质背景审查,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违法失信、存在劳动用人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进入学校招聘毕业生。同时为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优质企业依法依轨开辟招聘绿色通道,让更多的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根据《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等学校办学具有高度自主自治的特点,我局将在职权范围内积极鼓励引导市属高校加强就业法律类课程的开展与教学,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用法能力。并进一步督促各市属高校强化本校就业指导部门为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多措并举,全力防范大学生在就业创业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您的建议对我局及市属高校开展下一步的相关工作相当具有建设性,我局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参考您的有关建议,积极协调各相关学校,共同努力,使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领导署名:念琪

  联系人:邱瑾

  联系电话:83311719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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