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3-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03-31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建议〔2023〕22号
- 发布日期:2023-04-04
- 有 效 性: 有效
毛旭樱代表:
《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的建议》(第1183号)收悉。您立足全市“双减”工作大局,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农村课后服务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是对我们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有力指导和督促。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深入研究、调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福州市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双减”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及时研究部署“双减”工作,全力协调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保障工作,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双减”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牵头,将“双减”工作列入“点题整治”内容。大力推动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建立101个教育集团,覆盖429所学校(校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群众“上家门口的好学校”愿望逐步实现,区域教育生态更加完善。
二是强化校内提质。出台作业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及形式。制定“一校一案”,完善校级层面作业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评价制度。成立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搭建“市-县(市)区-校”作业设计研究共同平台。建立福州市“双减”作业设计优秀案例资源库。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推进“1+4+N”智慧教育平台建设。
三是优化课后服务。规范收费行为,下发《关于印发福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预收费的通知(试行)》。2022年市、县两级下拨专项经费约1.8亿元。全面启用“e福州”课后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在线选课、缴费功能等功能。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参与学生76.2万人,参与率87%。全面推行“2+N”课后服务模式,城区开展“2+3”课后服务学校282所,占比85%。
四是规范培训机构办学。出台《福州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排查机构577家,整治“回头看”行动排查机构582家。全市原有336家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转型或注销262家;责令整改或停业问题培训机构300家;学科类机构全面实现营转非;培训机构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
五是强化督导宣传。压实县区党政责任,将“双减”工作列入“两项督导”内容。组织346名责任督学开展6轮专项督导,下发意见书18份,谈话216人次。开辟“双减”专栏,推出主题文章、视频数千篇。完善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公布36家黑名单、461家白名单机构。发布网络课程296节、《一封信》和《建议书》等32封。
您提出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全市“双减”工作短板的洞察,也是我们将持续努力的方向。2023年,市教育局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
1.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加速完善教育集团外部激励保障、内部融合共享等机制,出台教育集团教师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充分调动集团化办学的内驱力,不断扩大教育集团覆盖面。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省市属小学教学联盟管理、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省义务教育教改基地校25所、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65所,认定市乡村温馨校园20所。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乡村支教帮扶等工作,落实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向农村倾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和能力水平。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依托闽江学院开展“本土化”师范生公费教育,毕业后公费生回相应县(市)区参加专项招聘,到农村教师岗位任教不少于6年。实施惠师强师行动,鼓励各县(市)区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让农村教师安心从教。
3.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贯彻落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对县域优质高中教学指导工作,鼓励各县(市)优质高中有效开展初高中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自主招生等,加快县域高中教育发展。认真做好中招细则及相关文件制定,优化招生考试机制,推动取消市区优质普高面向六县(市)招生计划,防止县中优质生源过度流失。持续加大定向生分配比例,促进优质生源均衡分布。
二、优化课后服务管理,满足学生家长需求
1.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出台遴选非学科类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健全准入和评估退出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落实课后服务经费,规范学校餐食供应。
2.落实“一校一案”要求。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原则,督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围绕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费用支出、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供餐服务等工作任务,“一校一案”制定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3.重点关注农村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农村学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针对您指出的具体问题,市教育局立即要求闽清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摸排梳理,研究解决对策。其中,闽清县教育局已督促各校实施“弹性服务”,满足家长提前接回需求。同时,加强家校沟通对接,减少接送安排变化产生的管理困难、安全隐患等问题。各校还对晚托提前接回学生进行摸底,结合城乡差异、地域差异、学段差异等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切实可行并符合家长、学生需求的“一校一案”,报属地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家校互动,助推“双减”工作
1.构建家庭教育机制体系。大力贯彻宣传“一法一条例”,组织推动家校共学《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持续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持续完善“班级、年级和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加强家委会履职监督,规范管理运作。
2.加强家庭教育师资建设。持续组织中小幼学校教师家庭教育培训。积极发挥各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功能,面向未成年人提供多维度心理援助,同时开展专题教研、观摩研讨、常见案例督导、专家学者授课等家庭教育教研活动。健全完善“一生一档”,加强学段之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衔接,培训500名兼职心理教师。
3.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落实《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入户家访工作。配合建设家庭教育智慧公共系统,办好福州市网络家长学校,推出更多优质家长课程,形成全社会同频共振的良好教育氛围。
感谢您对福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您立足全市落实教育“双减”大局,提出的建议,给我们诸多的思考和启发。我们将认真结合您的建议,抓好工作落实。
专此
领导署名:念琪
联 系 人:郑丹
联系电话:83356343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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