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4-11-27 09:50

2014年,福州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教育网、政务微博、福州教育手机报、局政务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2014年1-10月,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市教育局公文190篇,办结5件依申请公开件;在福州教育网上公开政务信息214条,审核发布1120多条基层学校快讯;发布政务微博619条;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57条。今年,我们会同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教育报社合作创建信息公开新平台——福州教育手机报。目前客户端下载安装量已突破5万,累计点击数190多万人次,日均浏览量8千人次,累计上传信息1万4千余条。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移交工作

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市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了《关于加强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小学生道德规范基本要求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州市贯彻<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3份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重视信息解读工作

为增进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理解,重点发布高考招生、研究生考试及小学划片范围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做好《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访工作的意见》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动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意见(试行)》解读。截至目前,共发布15条政策解读信息;回复逾4000条群众在线咨询,切实做好教育政策答疑解惑工作。

(四)抓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

密切关注涉及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规划建设等关系到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在福州新闻网、东南网、新浪福建、腾讯大闽网等各大网站及微博、百度贴吧、论坛上巡查、收集有关教育方面的舆情信息,经初审后报局领导审阅,相关处室将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积极处置回应,确保不实传言得以消除。截止目前,共收集处置170条新闻媒体报道、110条网络言论。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继续完善教育局门户网站建设,新增了“群众路线教育”“互动交流”“优质课展播”栏目,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加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了解我市教育教学动态。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目录,做好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工作。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教育局有1项行政审批权,主要通过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等标准。今年,我局无行政审批事项。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市教育局有46项行政处罚权。今年办理了1件行政处罚案件,主要通过福州教育网和福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

(二)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教育网和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了市教育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2014年春、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收费情况、中职校免学费补助、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等资金信息。

(三)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通过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福州教育网“政府采购”栏目和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的修缮建设项目、教学软硬件设备招投标采购等信息。

(四)推动市属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下发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市属高校以学校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市属高校认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校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招生信息。市属院校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部分院校还借助微信、微博、QQ等平台发布信息,或举办普通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会,分发招生宣传手册,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市属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财政局等有关财务信息公开要求,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市属公办高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学院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学院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市属高校认真开展教育收费公开工作,通过学院网站、校务公开栏、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册等公开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投诉方式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实行“阳光收费”工作表现较为突出,今年,闽江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被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企业减负办授予“阳光价费示范单位”。

(五)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开

探索建立虚假信息警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2014年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名单、市区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历制学校名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以及无证培训机构黑名单,方便群众选择,最大程度净化了教育培训机构市场,保障学生、家长权益。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群众的特殊需求。今年共办结5件依申请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具体公文拟稿人和各部处室负责人要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填写理由依据加强机关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须经具体公文拟稿人提出、部处室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主要领导签发等5个关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教育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