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福州市教育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教育网(www.fzed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以及市教育局政务微博上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917室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13509,电子邮箱:fzsjyjbgs@126.com,传真:0591-83356346)。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5年1月,市委办公厅、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布《2014年度福州市行政机关透明度报告》,市教育局在市直机关单位中居第4位。主要工作有:
(一)加强工作部署
对照《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制定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教〔2015〕107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5〕212号),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形成“主管部门督促协调、牵头单位分工负责,责任单位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通过福州教育网、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福州教育手机报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7千余条政府信息,总访问量逾1千万人次。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今年根据机构改革确定的处室职能,将公开目录“业务工作”中的“高等教育”调整为“高等教育与对外合作”。主动公开2014-2015学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校(园)数、班生数、专任教师数等福州市各类教育统计数据,供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分析使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具体公文拟稿人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明确公开意见,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填写理由依据。
2.重视政策舆情回应工作。为增进公众对教育政策的了解度,市教育局认真做好教育政策答疑解惑工作,2015年,回复教育网在线咨询3830条,便民12345诉求件3118件。抓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规划建设等关系到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在福州新闻网、东南网、新浪福建、腾讯大闽网等各大网站及微博、百度贴吧、论坛上巡查、收集有关教育方面的舆情信息,经初审后报局领导审阅,由相关处室根据领导批示进行积极处置回应,减少不良影响,消除不实传言。2015年,共收集处置181条新闻媒体报道、126条网络言论。
3.加强公开渠道建设。继续完善福州教育网建设,改造升级网站后台系统,将原先单独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后台并入教育网系统,提高网站安全性。加强福州教育政务微博、福州教育手机报微信和App的维护、更新工作,积极与网民开展有益互动,传递信息,更好服务民众。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7万人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过5.1万人,手机报的微信公众号关注数最高时期超过4.8万。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教育局无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015年,市教育局共受理1件行政审批事项并公开该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2.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教育网和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信息。
3.推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下发通知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做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透明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院校都能以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及时公开各类与学生家长、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信息。重点加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各市属高校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教育部、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网站、校务公开栏、微博微信、招生咨询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信息。做好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市属公办高校按照上级有关财务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校务公开栏、学院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学院预决算等财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备查等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其特殊申请需求,做好政府信息申请答复工作。严格执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并按照“一申请一卷”要求,切实做好归档工作。2015年共办结8件依申请公开,其中4件是关于幼儿园招生、收费事项。社会、群众高度关注幼儿园信息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教育局出台实施了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即2015年秋季我市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招生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将不低于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市教育局通过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教育局办公室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处负责对外宣传及政务微博、福州教育手机报等渠道建设;电教馆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举报办理等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长期聘请1名法律顾问进行专业咨询,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2003-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业务工作类信息178条,占74.79%;工作动态类信息19条,占7.98%;人事任免类信息18条,占7.56%;行政许可类信息5条,占2.1%;规
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占1.6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教育局主要通过“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福州教育网、福州市教育局政务微博、专题新闻发布会、福州教育手机报、局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市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市教育局重点转载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各类教育政策的解读稿,并做好《福州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福州市2015年中考中招六大变化》等市本级教育政策的解读工作。2015年共发布30条政策解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
市教育局201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历年累计47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招生划片、教师招考、校车分布情况等信息。其中4件是关于幼儿园招生、收费事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年市教育局受理的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其中“同意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市教育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5年及历年来市教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市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便民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机关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教育局将根据《条例》《办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围绕福州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关切的招生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教育均衡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做到市本级教育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四是完善福州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展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有益互动,做好教育宣传、政策解释工作。五是抓紧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8 |
167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8 |
167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8 |
4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7 |
45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 |
4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5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6 |
2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