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9 1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有关工作的告知单要求,福州市教育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教育网(http://jyj.fuzhou.gov.cn/ )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上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916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50613,传真:0591-83356346,电子邮箱:fzsj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件,档案馆送达率100%,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15件。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教育局“三定”方案,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现有权责事项共84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权责事项36项。对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责全面公开,并及时对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市属学校负责人调整信息予以公开。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为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和公开水平,市教育局于2020年9月10日制定公开了《福州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榕教办〔2020〕31号),并印发给各县(市)区教育局,同时督促局机关各处室结合日常工作做好相应栏目公开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2019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15件;2020年我局又发布2件规范性文件,总计17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市教育局官网对外公布。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市教育局对福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等6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公布《福州市中考招生及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对中招调整以及义务教育招生调整进行重点解读。

  (五)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五级十五同”“最多跑一趟”要求。全面梳理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所有省网上办事大厅已发布的办事指南按照“五级十五同”目录,实现与国家目录或省级目录进行绑定,推动市级和各县(市)区级部门自上而下实行“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类别、同一服务”。专门梳理了高频教育服务事项19项,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发布。推行“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改革,市教育局43个办理事项中,“一趟不用跑”事项41项,“最多跑一趟”事项1项(教师资格认定),占比达97.7%。创新审批机制,全面推进“零跑腿”服务事项网上办、邮寄办;“咨询”服务事项马上办、指导办;“特殊”服务事项科学办、人性办;“复杂”服务事项预约办、现场办。进一步强化“不见面审批”,将“中等职业学校补办学历证明书”、“初中、高中学生学历证明书”事项列入“榕政通”EMS快递服务,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均可通过快递收送达,本年累计通过“榕政通”快递办理70余件,占2个事项总办件量的94.5%。

  (六)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教育局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最新疫情动态及时推送给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让公众适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普知识》(告家长书),编印《福州市学校师生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手册》13万册,市属学校师生人手一册,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师生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培养师生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合理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9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7

20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项

119257581.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干部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专题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培训会,增强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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