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4 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福州市教育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916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63570,传真:0591-83356346,电子邮箱:fzsj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公布《2023年度福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福州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示》,包括市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学校(单位),部署市属学校严格按照学年资助工作通知,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文件127份;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3年我局对4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分管局长带领相关处室处长,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党风政风热线1次,做客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对我市各类招生政策及招生工作进行详细解读。重视新闻舆论和舆情应对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处置相关情况并通过官方渠道回应,及时办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全年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

  (三)民意征集方面。本年度共发布民意征集14篇,网上调查3篇,为出台《福州市基础教育惠师强师十条措施》《福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提供有力支撑。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件,送馆率达100%。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今年我局制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9件,现有有效规范性文件26件(往年有9件未公开文件于2023年认定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变更为主动公开,根据要求于2023年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于10月底完成福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升级改造,对网站版面格局进行优化调整,以便于群众获得更多教育信息。建立新媒体组织审核机制,严格把控新媒体账号开通,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一平台一官方账号。福州教育官方微信、微博关注人数共达819398,清博指数位列全省教育系统第一名。

  (六)监督保障方面。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和学校根据要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部分政务信息是否应该公开把握不准,干部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需要增加解读形式,进一步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继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传统文字、发布会等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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