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中招〔2022〕3号
根据《残疾人参加福建省中考管理规定(试行)》,现将2022年残疾考生中考合理便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件核验:请各学校认真审核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考生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无《残疾人证》的考生须提供病历证明。核验后原件退还,复印件上加盖审核部门(相关处室)印章。
二、材料审核:5月18-20日,省、市属中学将《合理便利申请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等三项材料送至福州市中招办审核(联系电话83374077),同时将《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的电子文档发送到fzgzxkc@126.com。县(市)区属中学的残疾考生申请材料由各县(市)区中招办审核,汇总《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发送到fzgzxkc@126.com。各校对考生提出“延长考试时间”和“使用大字号试卷”的申请要严格审核,结合考生在校日常学习考试情况及医生建议进行判断、审核,杜绝随意申请。
三、结果告知:6月2日,各县(市)区中招办、省市属中学在发送《花名册》的邮箱里下载《2021年福州市中招办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
附件:1.残疾人参加福建省中考管理规定(试行)
2.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
福州市中招办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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