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第十中学等4所学校申报达标高中晋级评估的公示
时间:2024-09-10 10:49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闽教规〔2022〕7号)文件精神,福州第十中学、闽侯第四中学、长乐第六中学、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4所学校依照程序,经创建、自评后,向我局提出申报达标高中晋级评估的申请。

福州第十中学对照省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级达标高中预评估的申请。

闽侯第四中学对照省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级达标高中评估的申请。

长乐第六中学、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对照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的申请。

经资格审查,福州第十中学符合申报资格项目中的1—6,可申报级达标高中;闽侯第四中学符合申报资格项目中的1—5可申报级达标高中长乐第六中学、福州市书生实验学校符合申报资格项目中的1—4项,可申报三级达标高中

现依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910日至2024914日。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访、来信。

联系电话: 83374077    83372320    

 

福州市教育局  

2024910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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