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
时间:2024-10-10 10:54
被处理人:陈晓某,身份证号:350525199*****728。经查,因被处理人毕业后未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依据《福建省复合型硕士层次公费师范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第二十条已构成违约,作出违约处理决定如下:
陈晓某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福州市教育局)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和师范生助学金),并缴纳该费用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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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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