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5-05-13 17:19

榕教202528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更好地锤炼优秀教学成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教育教学成果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市级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2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福州教育研究院、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教师均可申报本次市级教育教学成果遴选。

二、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申报主体。个人申报2025年市级教学成果遴选项目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单位申报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报。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区县的,向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区县申报。

(二)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校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和师德表现过硬。

加强宣传动员本次遴选申报不设限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各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参与。

)严格工作纪律。评审工作由市级统一组织,评审过程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信息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

四、具体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遴选工作安排

2.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遴选工作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513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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