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第四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评估认定结果公示
时间:2025-12-01 11:0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教综〔202217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5121日至125日(五个工作日)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福州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91-83372320(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1-83356344(福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处)

 

附件:福州市第四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拟认定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25121

 

福州市第四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拟认定名单

 

长乐区:长乐区古槐镇感恩小学学前班

长乐区古槐屿头小学学前班

连江县:连江县小沧中心幼儿园

连江县潘渡第二中心幼儿园

连江县下屿学校附设幼儿班

连江县实验小学可门港分校附设幼儿班

罗源县:罗源县霍口中心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班

永泰县:永泰县盘谷中心小学附设班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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