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教综〔2025〕10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奖励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大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暂不列入本届评审范围。
成果须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主题,并能相互支撑渗透,主要形式可以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呈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在教育教学理论发展、改革实践上取得实质突破,实践性和创新性强。
2.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改革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2年以上的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3.教学成果具有可复制和推广性,在全国、全省或市域内产生广泛影响,并持续深入研究实践,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单位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2.个人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成果持有者主持、直接参加,作出主要贡献,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且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个人联合申请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人;单位联合申请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综合项目研究参与度、取得成果的贡献度依次排序,排序结果须经联合申请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思政课(仅限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改革创新类成果主要完成人,须为思政课一线教学骨干人员,在一线教育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三、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县(市、区)报送申报项目数不超过8项(其中福清不超过10项),市直属学校每校区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每学段不超过1项,市教育研究院不超过5项。思政课改革创新成果实行单列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市教育研究院可各申报1项,指标不得挪用。超额申报和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2025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遴选培育项目不占所在推荐单位名额(见附件4),培育项目仍需按评审同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往年已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奖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通知,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组织择优报送。市属学校和单位直接申报。
个人成果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报,单位成果须经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后申报。分属不同行政区划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同完成的项目申请教学成果奖的,由主持单位或主持人负责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作为申报单位,如确实对该项成果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评选名额
本届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暂时按照成绩高低排列,待省级成果评审通知下发后,设置市级教学成果奖次。
四、申报材料
1.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随附500~800字的每一项成果的推荐意见);(一式1份)
2.《2026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3.《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成果报告;
5.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6.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3-6项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须装订成册,独立装袋,内含对应电子材料,一式2份(电子材料以成果名称+主持人+所在单位命名,每项成果电子材料大小不得超过500M,除视频文件外所有电子文档均须含word/excel版和PDF扫描盖章版)。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单位),务必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各项申报材料(纸质版+u盘)报送市教育研究院科研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2号楼604室)。
同时需将《项目汇总表》(excel和pdf盖章两种格式)发送至邮箱13514095349@163.com,文件命名为***县/区/市属单位+2026年市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联系人:徐老师,魏老师
联系电话:18506093285,13514095349
2.待福建省教育厅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通知下达,若有新要求,按新文件执行。
附件:1.2026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2026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
3.2026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2025年福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遴选项目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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