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时间:2016-12-19 13: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的要求,为推进教育系统随机抽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二、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所有开展检查的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为此,市教育局依据教育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确定了第一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市教育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主要包括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附件2)。抽查组织部门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市教育局厅依据《教育法》规定对全市教育工作跨县(市)区监管时,所涉及的监管对象属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由相应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本级监管对象名录库,抄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使用。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构成(附件3)。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2人,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不低于60%。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办公室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对某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百姓诉求较多的抽查事项可探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方式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六、组织实施

1、“双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3、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次数和比例。随机抽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至少抽取的学校比例不低于5%。随机抽查的次数和比例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对列入“黑名单”的学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4、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发起处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业务处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3、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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