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提升委局领导班子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根据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在梳理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对2017年版的《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福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本标准》重新进行修订。
(三)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检察部门深入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40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53名。据不完全统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先后为159万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讲1516场次,覆盖1527所学校。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攻坚要求,市教育局对民办高中学校、含普通高中在内多层次民办学校的直设、经筹设后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地址时限进行全面压缩:分立、合并、变更地址压缩为即办件;直设、经筹设后设立压缩为6个工作日内办结。本年度累计压缩办理时限230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95.63%,位居全省市直教育部门第一。同时,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占比与全流程网办占比均达100%,全类型事项免政府材料占比67.5%。
(二)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审批管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零人工”智能化办理,市教育局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列入首批“智能辅助审查”试点范围,实行系统比对判定初审、审批处工作人员复核出件的智能化办理模式。仅上半年办件量就达1200余件,位列市直部门前列。
(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惠企便民为宗旨,以《福州市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为依据,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办理条件,摸清办理时限证明材料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2021年12月,累计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事项3233件。
(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类及市场化服务类中介服务,杜绝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捆绑服务、强制或搭车收费,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便捷高效、职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
(五)试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为推进我市与其他省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市教育局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高频事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列入首批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依托“全程网办”与“异地受理、属地办理”服务模式,大大减少群众异地奔波之苦。
三、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请局法律顾问为领导班子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出台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的法定程序执行,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强化对拟出台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经办处室对拟出台的10余份重要文件统一送法规综合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全年发布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主动接受监督。2021年出台了《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州市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2份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不符合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计划生育内容等教育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聘用、管理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向市司法局申请设立本单位公职律师。
四、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对合同的合规性把关。今年对80余份委局合同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诉讼工作,在今年涉及市教育局的两起行政诉讼中,认真做好应诉准备工作,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在应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出庭应诉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其中福州左海学校诉福州市教育局行政诉讼中,一二审市教育局均胜诉;另一起周书金等人诉福州市教育局不履行清算职责案,一审尚未开庭。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报考工作。积极推动局机关50岁以下公务员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辅导,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经过精心准备今年全省教育系统执法人员考试中我局机关干部共有23人通过,年轻公务员中有70%以上持有执法证或具有执法资格。
(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近七成。责令整改或停业存在安全隐患方面、存在培训行为方面等问题的机构220家,已整改到位199家。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率达100%,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比例达99.17%。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行政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教育监督评价。市教育局历来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2021年市教育局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0件,承办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6件。2021年至今,市教育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1019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认真对待群众诉求,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获得群众认可,群众满意率达99.62%。
(二)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件,并均能按要求及时将纸质文件报送市档案馆,每个季度在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政务公开统计报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办结6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福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福州市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等7个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其中3个政策文件进行了图片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1年福州市中考招生政策。在《教育》专栏版块,市教育局积极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公布各类教育及教师招聘信息360余件。
(三)推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我局每项信访工作均能严格按照信访制度,坚持开门接访,强化首访责任,紧盯关键环节,狠抓末端落实;局机关、直属院校能够形成合力,认真对待每一项信访件,积极按时做好告知、答复等工作。2021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信访事项580余件,并做好信访工作台账登记,其中在办9件;做好“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按月向市信访局报送进展,化解办结20件。
(四)重视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建立24小时舆情值班值守制度,统筹用好新媒体、自媒体、融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两微一端”内容建设稳居全省各设区市教育系统第一。
六、着眼系统特色,切实抓好教育普法重点
(一)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今年以来市、县、校三级累计组织0.7万场次,受教育学生192万人次。动员学生广泛参与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市教育局多次获杰出组织奖。50万名青少年参与全国禁毒知识竞赛,全国禁毒数字化平台注册率达100%。
(二)突出开展学宪法活动。坚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和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12·4”国家宪法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获奖人数和比率均居福建第一。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在今年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福州市6名中小学生选手夺得2个单项一等奖、1个单项三等奖、团体三等奖的历史最好成绩,福州市在本届大赛角逐中省赛、国赛总成绩再次实现全省领先。
(三)重视加强教师队伍普法。把提高教师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市级培训计划”(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以及市级德育干部高端培训、班主任培训,有重点、分步骤组织教师法治培训工作,并计入教师年度继续教育的学时数,全市教师学法做到“四落实”,即:时间落实、内容落实、要求落实、检查措施落实。
(四)贯彻落实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举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辅导培训会,邀请专家作专题培训,从举办者方面的调整、民办学校方面的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监督管理、政府相关责任内容的调整、办学过程承担法律责任情况的变化等方面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讲解,推动规范民办学校管理。
当前,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组织保障仍需加强,依法治理的能力仍需提升等。2022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领导,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二是持续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精简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抓好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提升制定教育政策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健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有效推进机关依法行政;五是继续贯彻落实“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紧抓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六是加大教育普法力度,抓好“八五”普法活动。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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