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市教育局)
时间:2022-04-02 12:37
福州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市教育局) | |||||||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5 | 福州市教育局 | 系统内普法 |
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师生;机关干部;在校师生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福州教育网、手机报、福州教育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开展 | 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主题班队会、讲座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 | 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招生、开学检查等工作节点开展;利用“12·4”等重点宣传活动 |
社会面普法 | 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管理者 ;民办学校从业人员、就读师生;民办学校从业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 | 招生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 | 结合民办学校招生、开学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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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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