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部门职能,不断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扎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委局领导班子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文章,亲自部署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
(二)为落细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压实机关处室法治建设的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专门制定了《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普法工作等均做了详细规定,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养和考证工作。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参加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以考带学、以考促学,在参考干部中普及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经过精心准备今年考试中我局机关干部共有6人通过,年轻公务员中已有36人持有执法证或具有执法资格(执法证正在省司法厅办理中),占比75%。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专门邀请闽江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林安民教授为全体机关干部开设有关合同签订和重大政策出台的合法性规范性培训讲座。讲座涵盖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成立及生效、免责事由、审查要点、签订等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程序、有效期、信息化建设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合同签订和重大政策出台的合法性规范性水平。
(二)强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要求经办处室对拟出台的10余份重要文件统一送法综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保证了全年发布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对2022年出台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等6份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不符合涉及营商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内容等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出台的《福州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预收费的通知》2件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的法定程序执行,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时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州市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聘用、管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对合同的合规性把关。2022年以来,局法综处对近百份涉及委局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多种类型合同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签章等方面对合同严格把关,积极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诉讼工作,在今年的周书金等人诉福州市教育局不履行清算职责一案行政诉讼中,认真做好诉前准备,应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出庭应诉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一二审市教育局均胜诉。
(三)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印发《福州市2022年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开展“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共排查机构577家。启动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回头看”,共排查机构582家、材料1377份、从业人员3751人。细化培训机构管理要求,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并印发《福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强化资金监管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100%建立资金监管专户,《福州市多措并举,保障学员家长合法权益》的案例入选为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
(一)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高效运行。市级教育行政审批服务平均时限压缩比例95.63%,所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20%以内,市本级“即办件”事项数占比80%,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当场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充完善内容;复杂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跨域通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凡是负面清单之外的市、县标准化事项均可在全市范围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通办窗口“全城通办”。
(二)打造人才服务“一站式”服务专窗。全省率先启用人才子女就学定点服务专窗,对经福州市申请认定的四类人才提供子女一站式就学服务,为相应人才提供网上申报及咨询渠道。由人才“上门找政策”变成政府“上网送政策”。本着为人才子女提供更优质服务的理念,结合当地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按照政策照顾的“最高标准”,为所有A类、B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至第一志愿填报学校就读。
(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惠企便民为宗旨,以《福州市教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为依据,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事项办理条件,理清办理时限和证明材料数,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2022年12月,累计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事项4907件。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行政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教育监督评价。市教育局历来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2022年市教育局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7件,其中满意33件,基本满意14件,其余20件为协办件(不作评价),满意率为100%。承办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9件,委员已评价件满意率为100%。2022年至今,市教育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1330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认真对待群众诉求,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获得群众认可,群众满意率达99.55 %。
(二)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件,并均能按要求及时将纸质文件报送市档案馆,每个季度在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政务公开统计报表。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0件,办结20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7个政策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2年福州市中考招生政策。在《教育》专栏版块,市教育局积极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公布各类教育及教师招聘信息383件。
(三)推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我局每项信访工作均能严格按照信访制度,坚持开门接访,强化首访责任,紧盯关键环节,狠抓末端落实;局机关、直属院校能够形成合力,认真对待每一项信访件,积极按时做好告知、答复等工作。2022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信访事项约655件,并做好信访工作台账登记,其中在办9件;做好“治重化积”专项工作,按月向市信访局报送进展,化解办结3件。
六、着眼系统特色,多措并举推进学校法治工作
(一)部署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召开福州市法治副校长首次联席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形成深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合力,切实将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转化为共同做好工作的生动实践,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开好法治教育课。积极创建福建省“大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实验区”,成立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深入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明确了包括《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内的思政课改革创新“五大行动”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思政课在法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贯彻“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执行教育部《道德与法治》课标,落实保障每周两课时规定。会同福州教育研究院指导各校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三)突出开展学宪法活动。坚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和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12·4”国家宪法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组织实施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网络学习,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88.76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并取得平均分94.38的好成绩。
(四)把法治教育融入养成教育。发布《福州市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把遵规守纪作为五个好习惯之一纳入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对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五个阶段的行为准则作了详细规定,着力在“十四五”期间打造养成教育2.0版;组织编写、出版发行《习以为常——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系列读本》20万册,已配发至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组织保障仍需加强,依法治理的能力仍需提升等。2023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领导,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二是继续完善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三是抓好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对重要合同、协议、文件的审查把关。四是健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有效推进机关依法行政。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有关职责,做好复议及应诉工作。六是深入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行动,全面推行 “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实行机构培训行为与资金同步监管,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七是加大教育普法力度,抓好“八五”普法活动。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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