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市教育局)
时间:2023-04-04 10:13
福州市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市教育局) | |||||||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福州市教育局 | 系统内普法 |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机关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职业教育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线上线下课堂、福州教育网、手机报、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开展 | 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主题班队会、讲座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 | 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招生、开学检查等工作节点开展;利用“12·4”等重点宣传活动开展 |
社会面普法 |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培训学生及家长; | 《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 | 招生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 | 结合培训机构招生、日常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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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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