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补短板”“促发展”核心任务,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系列成绩:全省唯一入选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数测评获全国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第七、全省第一;市教育局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五学科奥赛国赛奖牌、金牌数和省赛一等奖数全省居首;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入围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获奖数和一等奖数全省第一;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教师培养奖励计划,9人获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学校建设加速推进,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全面育人更加深入,教师队伍建设更加完善,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治理更加高效。
一、政治引领,党的领导和建设全面加强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一是市委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部署。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宣传教育,梳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福州教育的题词、指示和贺信精神并推动贯彻落实。三是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被定为10家专项整治典型单位之一。四是一线考察、选好配强机关中层和学校领导,形成鲜明选人用人导向。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派11名干部挂职民办院校党组织负责人。查摆、整顿系统11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培训支部书记3批500余人次,发展党员1290人,依托“党建超市”推进各支部与街道社区共建共享。机关党组织创建“红色堡垒领航教育”党建品牌,深化“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机关各支部、处室与直属学校挂钩共建,对口服务。
(三)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一是成立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关纪委,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提醒和廉政谈话,强化各级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三是多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案示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完成建章立制19项,固化整改成果。
二、立德树人,全面育人成果更加丰富
(一)深化思政德育教育改革。一是完善思政德育队伍建设。组织思政德育、研学实践师资培训和班主任轮训。闽江学院陈东获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展示特等奖。新增3名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二是突出坚持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出台《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规定(暂行)》,推进垃圾分类教育,完善师生信用管理体系。小学生林峻德被国家五部门表彰为“新时代好少年”。三是加强共青团建设。规范、常态建好“中学团校”,试点开设“中学青马班”课程;举办第一届市直(省属)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
(二)加强综合素质全面培养。一是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暨世界青少年机器人邀请赛一等奖数全省第一。二是举办小茉莉艺术节、“秀·艺”音乐会、小茉莉交响乐团新年音乐会等活动,浓厚艺术教育氛围。三是提高中考体育分值,为市属12万余名学生筛查视力并建档,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95.49%,足球特色学校增至223所。四是指导开展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发布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实施意见,新增4个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五是加强中小学“书香墨香校园”建设,新增17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强化民生,教育短板加快补齐
(一)加强学位扩容和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中心城区及福州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新改扩建幼儿园20所、中小学37所,学前和义务教育分别新增学位4950个、8300个,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校舍12.99万平方米。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福州学校(暂名)动工建设,福州三中滨海校区、晋安校区和滨海实验学校等市属校建成开学。
(二)提升学前普惠发展水平。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需治理配套园318所,其中已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219所,产权办理到辖区教育局名下的103所。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补助范畴,调整限价标准,提高定额补助,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普惠性学额覆盖率提升至85.39%,其中公办学额覆盖率52.54%。普惠性学前教育获市人大“六项全满意”测评成果。
(三)推动智慧教育惠及师生。持续推进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现有智慧教室2285间。启动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学业质量监测与诊断平台完成初验。融合创新课堂教学,全国新媒体新技术教学应用大赛获奖数全省第一;组织第十五届省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三优联评活动,获优秀组织奖;获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省级优课137节、部级优课56节。
(四)推动民生重点问题解决。全市投入2259.2万元在242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惠及11.6万名学生。加强精准扶贫,基础教育阶段下拨省市资助资金5.34亿元,高等教育阶段下拨资助资金5475万元。加强控辍保学,查实劝返疑似辍生3566人。
四、专注质量,各级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新增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42所。加强优质园对普惠性民办园的帮扶指导。部分省属园纳入公办园招生改革试点,用于公开派位的公办学位数占试点园所招生总比的75.31%。持续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二)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新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205所。新增16所小学、5所初中实施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建立“省市属小学教学联盟”。新增20所小学、3所中学纳入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181所学校通过“福州市乡村小规模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民办初中55%的招生名额由摇号产生。新增8所普通学校挂牌成立特殊资源教室。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出台普通中学提升教学质量正向激励实施办法、普高晚自习工作暂行办法,设立5所学科奥赛基地校,开展学科竞赛培训和高三尖子生集训。62名学生录取清华、北大,同比增26人。福州三中钟子谦获国际信息学奥赛金牌。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级开展133场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等高考综合改革培训,对73所达标高中实行达标复查,建立选排课和学生发展指导平台。
(四)深化中职教育产教融合。新增3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对接产业发展新设20个专业。新增13所学校23个专业866名学生与36家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入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中职教师全省信息化教学能力比赛、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绩全省第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成绩全省领先。
(五)促进高等教育实力提升。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获评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闽师专列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闽江学院更名通过省级考评并上报教育部。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首批60名博士生入学。实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市属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6.8%。
(六)加强教育开放合作。推动对外、对台港澳教育交流和师生赴外研学,深化日本那霸等友城教育交流。成功举办第七届海青节·首届海峡两岸校园音乐交流周。第一批752所基础教育学校审批具备招收培养国际生资格。推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教育帮扶合作。分别选派4名、22名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接收甘肃定西6批次101名干部教师来榕跟岗。
五、教师为本,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深化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全年查实处理11起违反师德师风案件。4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工作者获市委市政府表彰;5人获评全省最美教师和提名奖;福州教院附中校长曾淑煌入选“与新中国共成长的70位闽籍优秀女性”;时代楷模、原群众路小学校长吕榕麟获评“最美奋斗者”。组织师德巡回报告。
(二)优化队伍管理机制。提高中小学高、中级岗位比例,全市高、中级岗位分别新增2657个、1551个,解决790人“已评未聘”问题。推动长乐、闽侯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两地“编制周转池”和全员竞聘上岗经验,优化聘期考核机制。完善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和聘后考核办法,强化教学实绩导向。
(三)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市级共开展29个项目共14965人次教师培训。完善《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遴选新一批21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市级新认定416名骨干教师、97名学科带头人,全市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占专任教师的5.1%以上、2.1%以上。开展教师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遴选出800名县(市)区级优秀教学能手。加大奖补力度,市属校首批引进41名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同比增15名。连江、仓山教师进修学校分别通过省级示范性、标准化评估。
(四)关心关爱教职工群体。全市70所直属院校工会组织开展72场心理健康讲座、69场教职工运动会、331场走访慰问活动,持续开展“耕耘杯”,升级职工“温暖工程”。组织系统老同志参加“康乐杯”、万人健步行等体艺活动。
六、优化管理,系统内部治理更加完善
(一)规范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一是专项督导教育质量、经费、控辍保学情况,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反馈。二是建立学校消防、食品及综治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管理培训、专项整治和检查。市属学校一键报警系统安装率及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率均达100%。强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规范、平安完成41场国家、省、市重要考试。四是精简文件、会议,合并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二)完善系统项目财务管理。完善市属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报批、付款审批和变更管理程序。出台《福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工作的通知》《福州市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属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范财务、采购、公车管理。
(三)优化行政审批和民办教育管理。一是减证便民。取消4项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平均材料数低于5项。二是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新办民办幼儿园21所、民办中小学1所。印发《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在全省率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评价活动。
对照国家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我市教育发展仍存在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基础教育研训支持体系不强、教育质量亟待提升、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市教育局将全面提振系统教职工精气神,坚持抓质量促公平、抓改革添活力,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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