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1-2021-001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7-1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1〕21号
  • 发布日期:2021-07-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的通知
榕教思〔2021〕21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1-07-19 17:43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文件精神,扎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拟组织遴选一批市级“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各校要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本校德育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每篇案例不多于5000字,应包括概要(含背景分析、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等),主要做法(含德育内容、实施途径、支持保障、特色实践做法等内容),不必面面俱到,突出本校特色,语言凝练、表述精准。

  二、指标分配

  全市拟遴选一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县(市)区教育局可报3-5个,福清市限报8个以内;市(省)属中小学、幼儿园限报1个。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确定案例。已申报省级典型案例的可改写后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0日之前将“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见附件1)和“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思政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汤秀星,83372322;邮箱:fzsjyjszc@qq.com;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座1006室。

  附件:1.“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2.“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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