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4-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5-3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06-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
等级考评奖励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行业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教综〔2021〕8号)和《福州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福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榕教综〔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班主任、专职心健教师等级考评奖励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担任班主任、年段长工作的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支教教师。
二、发放标准
班主任考评等级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考评等级优秀、称职分别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8000元发放奖励金;考评不称职不予发放。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总数的40%。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级评定按照《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级考评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各等级奖励金发放标准与班主任奖励金一致。支教教师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市属学校支教教师享受金额见附件2。
三、发放办法
1.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各校班主任、年段长优秀指标数,以各校核定数为基础,按照考核对象总数的40%统筹确定(附件3)。市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奖励等级,经学校初评后报市教育局(考评表见附件4),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统一核定,结合工作实际,按分数排序前40%评定为优秀等级,其他为称职或不称职。
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学校和其他市直部门举办的行业学校由各主管单位统一组织发放。
3.各单位应于7月中旬完成2023—2024学年班主任、年段长的等级考评工作;2024年秋季开学后尽快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应遵循《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教综〔2017〕139号)、《福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以及各县(市)区、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考评结果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体现公平公正,维护一线教师利益。
2.要严格落实考核标准,对班级风气差、问题多,群众意见大和未落实家访制度等相关要求的班主任,校园内发生学生严重心理危机个案的班主任、年段长、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应慎重确定考评等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地班主任奖励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纳入对县督导范围,对未执行、执行不到位、执行走样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各地各校在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进程中如有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思政处报告,具体政策解释把握由市教育局思政处负责。
4.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应及时完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年度等级初评工作,并将《福州市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年度等级考核评分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定等级(报送地址:福州教育研究院1号楼3楼301,联系人:王老师、蔡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591-87523874)。市教育局公布考评结果后,由学校汇总至《福州市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经费发放表》(附件5,心理专职教师、支教人员在备注栏里注明,排列在最后)及《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经费汇总表》(附件6)。发放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处(东部办公区2号楼1027室),电子版发送邮箱:fzsjyjszc@163.com。
附件:1.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2.2023-2024学年福州市属学校支教教师班主任
奖励金发放名单
3.福州市属学校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优
秀人数核定表
4.福州市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年度等级考核
评分表
5.福州市属学校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经费发放表
6.福州市属学校2023-2024学年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经费汇总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吴翛珺,电话:833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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