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1100-2020-001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9-1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安全〔2020〕22号
  • 发布日期:2020-09-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榕教安全〔2020〕22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9-14 16:29

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预防各类学校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防护意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联合开展“开学第一课”消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上好开学第一堂消防课。市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队针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实际,联合制作了丰富的消防安全教育课程(通过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即可收看),各地各校要有序组织学生及时收看(不作强制要求。可以在课堂上播放)。各消防救援站要集中举行队站开放活动,主动与辖区学校对接,开展体验式参观学习,增强师生火灾事故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9月份定为“消防应急逃生演练月”。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所辖学校进一步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火场逃生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各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对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指导学校完善预案,到场协助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或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查疏散通道畅通,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广播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的障碍物;查各类危险火源,检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是否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查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并测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消火栓等设施,定期维保;查电气消防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有无长期过负荷、漏电、老化现象,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和移动插座。消防监督员要深入辖区学校,协助教职人员查找、改正身边存在的火灾隐患。

  活动期间,各地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10月1日前,各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照片、视频、文字介绍和工作汇总的形式,分别报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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