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1-2021-0010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1-07-12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1〕18号
- 发布日期: 2021-07-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各市属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系统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地各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请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参与率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生网络学习一直延续到2021年12月,本届活动教育部启用全新管理平台,本周内(截止7月17日前)请各地各校管理员在浏览器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认真查看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重新进行注册并上传材料完成管理员身份认证,逐级逐步完成注册生成班级(具体详见附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
(二)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宪法宣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我市将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2人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赛(1人参加知识竞赛,1人参加个人演讲),各高校遴选出优秀学生2人(1人参加知识竞赛,1人参加个人演讲,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我市选手遴选办法:每个县(市)区教育局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可各推荐一名选手,市属学校每所限推荐一名,每名选手各拍摄5分钟时长内的现场演讲视频,并附演讲文字稿,于9月2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fzsjyjszc@qq.com(视频文档注明县区、学校、班级、姓名)。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择优选送选手参加全省选拔赛。请各地各校动员优秀选手积极参与,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认真准备,确保我市选手在本届比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省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地各校连线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教育部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和省教育厅后期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普法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联系电话:010-66097974\7283;电子邮箱:zxb@moe.edu.cn。
福州市教育局思政处联系人詹友捷,联系电话:83363148。
附件:1.学校管理员注册
2.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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