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21-001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9-30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选拔认定2021-2022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1〕46号
- 发布日期:2021-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办[2020]1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强市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学组织开展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认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选拔认定高水平运动队,进一步加强校园体育竞技水平,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到2025年,福州市校园高水平团队项目扎实推进,各项运动基本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从而打造出福州学校体育的特色,创造优异成绩。
二、选拔认定对象和范围
1.对象: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为主,足球项目选拔认定对象可适当放宽至初中阶段学校。
2.范围:主要以目前在学校广泛开展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为主。
3.每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的一支运动队。
三、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可申报学校高水平运动队。
1.学校重视。成立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明确成员间的分工与职责,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每年有专项经费预算用于学校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等。
2.训练保障。学校具有符合申报项目运动队使用的场馆和必要的训练设施设备,并能长期开展训练。
3.专项师资。配备有教练团队,学校需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项教练或教师,或与专业体育俱乐部合作,引进高水平教练员提升学校运动队竞技水平。有相应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以及文化课师资配备。
4.梯队建设。学校重视校本课程开发,积极组织班级联赛、校级联赛,形成全校参与的浓厚氛围。各学段均应组建运动队,制定运动队管理制度,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做好梯队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5.人才培养。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和训练两不误,高中阶段向双一流大学输送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的数量(初中阶段学校不做要求)。
6.效果呈现。学校近四年来参加市级中学生比赛获得团体冠军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省级以上(含省级)中学生体育竞赛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三名。
四、选拔认定程序
高水平运动队是由学校自主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综合认定组成。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周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评定。
1.学校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填写有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所属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具备条件的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
3.综合认定。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到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评估,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
五、政策扶持
1.经费扶持。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学校美育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教综[2021]31号),给予认定学校一定的经费扶持。
2.招生扶持。在全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工作中予以政策扶持。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有案可查,对于申报弄虚作假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有条件、有基础、有意愿的学校参与选拔认定。
3.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属学校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评分表(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417481@qq.com。
附件:1.福州市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申报表
2.福州市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自评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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