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5-2020-0005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5-1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102号
  • 发布日期:2020-05-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榕教综〔2020〕102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5-19 16: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0]1号)及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结合实际,编制了《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教学用书目录》)。福州市教育局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将(闽教基【2020】13号)文件转发相关单位和学校,并提出具体落实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和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福州市中小学2020年秋季教学用书管理、征订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学校实行教科书征订工作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省教育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学校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中小学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福州市中小学教学用书按照文件附件1.《福州市中学教学用书选用版本》和附件2.《福州市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版本》征订。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局将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每个学期使用的进校教辅材料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在征订过程中应将征订情况保存三年备查。

  四、严格按照省级教辅征订平台征订时间安排,做好进校教辅征订工作。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目录,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及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根据省教育厅部署,2020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仍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监管平台”(http://jfgl.fjedu.gov.cn)进行,具体安排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

  1.严格按照网络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征订工作。

  2.账户和密码管理,“教辅管理平台”实行用户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指定专人管理。学校分教辅经办人员和校长审批两种账户密码。首次登录征订管理平台,必须对用户信息及密码进行修改,并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切实履行职责。

  3.各县(市)、区如果有新增加的学校,请及时汇总各校信息,以Excel格式及时在福州市教辅征订QQ群上报。新增加的市直学校,也请及时将学校信息以Excel格式,在福州市教辅征订QQ群上及时上报。

  五、未尽事宜联系:

  市教育局中小学教辅征订QQ群:63903443;联系电话:83311283;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

  1.《福州市中学教学用书选用版本》

  2.《福州市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版本》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20】13号)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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