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3-2018-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1-1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18]7号
- 发布日期:2018-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省、市属各有关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制定《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4日
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对象
福州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巡视监督小组、仲裁工作组。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考点的组织管理,协调卫计、公安、电力等部门做好中招体育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考试过程及考试现场管理情况;仲裁工作组负责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
3.全市: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
4.考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省、市属有关学校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设定考区,组织实施。其它县(市)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自行组织。高新区由闽侯县组织实施。各考区于3月30日前将组织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
各考区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各考区组织和管理,设考区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总巡视一人,副总巡视若干人,向每个考点派出区派驻点巡视员一至二人。
三、实施程序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其它县(市)区参照执行。
四、考试时间
1.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至30日,其中,游泳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29日-30日。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及省、市属有关学校缓考的考生、回原籍考生、往届生考试时间为5月18日。
3.其他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需在6月15日前完成。
五、考试地点
游泳项目:福州第十八中学游泳馆
其它项目: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场
六、考试项目
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共三项,从必考类中选一项,从选考类中选两项。
必考类:1000米(男)、800米(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
选考类:5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
七、计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1.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投档计分方式由等级制改为分数制,三项考试成绩总分为10分,其中必考类满分4分,选考类两项,每项满分3分。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2.2018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
3.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
八、免考、缓考有关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免考申请表(见附件4);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
(4)近三年病历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考生提供,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区属学校考生免考申请表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核准;省、市属有关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核准。
4.计分方法: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具有残疾证的免考生,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免考生,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见附件5);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生理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由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
正式考试当天,若考生出现临时伤、病无法参加考试,考生需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向考点主考报告,并于考试结束次日收齐该生缓考申请材料向市教育局报备,作缓考处理,否则按缺考处理。
4.其它事项:
(1)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缓考只设置一次,缓考考生考试与往届生考试同时进行。
(2)若考试现场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无法完成考试,经现场医疗队伍确诊,由现场主考做出判断,作缓考处理,全部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3)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确认,可以按免考处理,由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后由仲裁工作组报主考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生成绩以当年中考文考投档总分前55.2%以上考生体育考试的平均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
九、考试报名
1.应届生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报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通过福州市中招网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下旬;往届生、回原籍考生的报名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往届生、回原籍考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要求与应届生一致。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省、市属学校的体育免考申请为4月上旬(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并在福州市中招网公布)。
十、安全工作
1.各县(市)区、高新区、省、市属各校要把学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2. 各县(市)区、高新区、省、市属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应实事求是,既不隐瞒病史也不虚报疾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考前需由考生家长、学校签署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见附件6)。
3.各县(市)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考点需设医疗点(具体要求见附件7),并为学生提供饮用水等。在体育考试期间需校领导带队,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体育中考期间,如遇气象风球信号橙色以上(橙色、红色、黑色),当天体育考试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十一、其他工作
1.各县(市)区要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所有考务人员一律带牌上岗。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
2.各考点门口要悬挂“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ⅹⅹⅹ考点”横幅。考生凭准考证入场,送考教师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3.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分别按男、女考生30人一组编好顺序参加测试,并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4.严格体育考试的巡视监督。统一考试期间,各巡视监督小组要对各县(市)区考点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测试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考生和家长有权直接向区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规定对违规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考试期间,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336611、83312694。
5.建立体育考试仲裁制度。由资深体育教师、国家级裁判和市教育研究院体育教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工作组,负责对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现场向考官反映或体育测试结束5日内向仲裁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6.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规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党纪、国法处分,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7.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福州市中招网公布。
十二、经费
1.体育升学考试报名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 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闽教办财[2012]2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生(含免试生)收取16元。
2.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省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于体育升学考试前应将体育报考费缴交到市中招办在市财政局的专户存款账户上(帐号414358389250收款单位: 福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收费通知将另文下发。
3.其他县(市)区学校以校为单位将体育报考费缴交到县(市)中招办账户。
附件:
1.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福州市2018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报名表
4.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5.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6.福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承诺书
7.福州市初三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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