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各市属初中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年中职招生的各校工作。
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把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协调,统筹制定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投档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形式开展招生宣传。让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营造良好的中职招生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二、凡不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不得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严格招生信息发布工作,杜绝虚假招生信息。凡在福州市投放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均须经该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我局审核备案。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违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实施闽宁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支持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我省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中职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承担宁夏对口支援任务的中职学校,请于8月至11月的每月25日前将协作招生进展情况(附件2、3)报送我局职成教处。
四、继续实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周报制度。各中职学校于8月至11月每周四前,向我局职成处报送中职招生录取进展情况(附件1)。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91-83310581,电子邮箱:fzzcc@126.com。
附件:1、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分生源地招生情况
2、2019年“东西部中职学校联合培养模式”招生情况
3、2019年“东部地区中职学校培养模式”招生情况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14号)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