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8-2020-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5-07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职成〔2020〕6号
- 发布日期:2020-05-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0号,见附件)精神,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将于5月20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我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安全顺利地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前学习指导
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前提下,可组织部分有升学需求的毕业班学生利用5月8日后毕业年级开学复课时间返校学习。学校应认真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对照各专业考试大纲要求,科学安排专业技能实践教学,配足配强专业教师力量,或聘请相关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或对接合作企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考生专业实践教学指导,强化对职业技能测试的考前训练,切实提高考生应对专业技能测试的能力和水平。
二、指派考点带队人员
学校应制定周密的赴考工作方案,指派一名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和相关专业教师提前到达考点学校,做好赴考考生的后勤服务、家校联动、跟踪管理等工作。带队人员应建立考生微信群,及时发布或解读考点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试时间、方式和流程安排,以及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和防护等注意事项,让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疫情防控要求,并提醒考生注意。带队人员前往异地考点的旅差费由各自学校报销。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应积极做好考生赴考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提前发送《给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告知考生和家长做好赴考点和考试期间的防疫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并做好考生考前身体健康状况摸排,确保考生路途交通和考试期间食宿等防疫安全。学校应教育考生在考试期间应积极配合考点防疫工作要求,服从考点管理,遵守考点纪律。学校带队人员应主动对接考点相关部门,协助做好考生交通、食宿、卫生防疫等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服务保障。
四、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学校应认真指导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志愿,做好6月10日至17日期间,分期分批填报本科常规志愿和本科征求志愿,专科常规志愿和专科征求志愿等志愿填报工作。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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